秘书少监又名兰台侍郎麟台侍郎,唐朝秘书省官员。

唐代秘书省设首长秘书监一人,从三品。另设有秘书少监二人,为副首长, 从四品上。[1]唐代近三百年间,秘书省多次易其名。龙朔二年(662年)至咸亨元年一度改称兰台,秘书少监改称兰台侍郎。咸亨中(670年),复为秘书少监。天授初(685年)至神龙元年改为麟台,秘书少监改麟台侍郎。神龙间(712年)复改秘书少监。宋朝沿置。元朝以后不置,遂永久废除。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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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唐六典》曰:“秘书监之职,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有二局:一曰著作,二曰太史,皆率其属而修其职:少监为之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