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和伦
穆和伦(17世纪—1718年),喜塔腊氏,满洲镶蓝旗人,清朝政治人物、清朝礼部尚书。
穆和伦初为兵部笔帖式。历任内阁学士,工部侍郎、吏部侍郎、左都御史。康熙四十八年四月甲辰,接替富宁安,担任清朝礼部尚书,次年改户部尚书。由贝和诺接任。奉命察赈于山东,往按两江总督噶礼与江苏巡抚张伯行互劾一案,被清圣祖责为颠倒是非。康熙五十七年以老病请求休致,不久去世[1]。
脚注
编辑- ^ 《清史稿·卷267》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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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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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富宁安 |
清朝礼部满尚书 康熙四十八年四月甲辰 - 康熙四十九年九月辛酉 1709年5月12日 - 1710年11月20日 |
继任: 贝和诺 |
前任: 希福纳 |
清朝户部满尚书 康熙四十九年九月辛酉 - 康熙五十四年十月戊辰 1710年11月20日 - 1715年11月1日 |
继任: 穆和伦 |
前任: 穆和伦 |
清朝户部满尚书 康熙五十五年五月辛酉 - 康熙五十七年四月辛卯 1716年6月21日 - 1718年5月12日 |
继任: 孙渣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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