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库什(1595年—1659年5月),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女,生母为庶妃嘉穆瑚觉罗氏,与巴布泰巴布海同母。

爱新觉罗·穆库什
清朝公主
爱新觉罗氏
穆库什
封爵和硕公主
出生1595年
逝世1659年5月
亲属
父亲清太祖努尔哈赤
母亲庶妃嘉穆瑚觉罗氏
同胞兄弟巴布泰巴布海
同胞姊妹第五女第六女
茂墨尔根噶都浑洪匡遏必隆索索珲费扬古
尼堪之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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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二十三年出生。明万历三十六年 (1608年) ,穆库什格格嫁给了乌拉国主布占泰。及后,建州和乌拉关系破裂。1613年,努尔哈赤率军征讨乌喇部,布占泰便逃到叶赫,而穆库什格格则被接回建州[1]。之后嫁给额亦都,生下一早夭之子、遏必隆及一女。1621年,额亦都逝世后,穆库什依照收继婚习俗,再嫁额亦都第八子图尔格。遏必隆有两个女儿入宫为康熙帝的后妃:孝昭仁皇后以及温僖贵妃

崇德元年(1636年)十一月,皇太极册封七位公主,皆是其姐妹、女儿等女性亲族。其中“穆库西,受尔如我之妹,当循大礼,赐尔册文,封为和硕公主。尔勿恃吾之妹,越份悖道逆理。[2]”有认为穆库西即是穆库什,此次册封中受封为和硕公主[3]

穆库什的女儿害怕丈夫尼堪会另娶他人,于是和随嫁妇人孟姑济、穗尼和宝齐黑三人一起商量对策,希望夺取他人所生之子女冒充亲生子女,正好她的母家有个名为大姐的汉人仆妇怀孕了,她便告诉尼堪自己已有孕八个月了。当大姐生了一个女孩时,孟姑济和穗尼悄悄把孩子抱来。尼堪姐姐济鼐格格发现孩子已出生多时,感到十分不对劲而责问了她,她坚持说是自己生的。穆库什和图尔格相信了女儿和仆妇们的话,尼堪便奏闻皇太极。皇太极命刑部承政审讯,怎料三个仆妇都招供了,她仍称是己所生。

崇德二年五月,穆库什之女与同谋此事的孟姑济、穗尼、宝齐黑、孟姑济母、汉人仆妇大姐,共六人被赐死罪;免去穆库什之死罪,但革去其和硕公主名号,并要要断离图尔格,由她的兄长巴布泰和弟弟巴布海赡养。免去图尔格之死,但革去其世职。遏必隆庇护其母与妹欺隐之罪反告承政于和硕郑亲王前,革去遏必隆所袭昂邦章京一职;而贝子尼堪则免罪。顺治十六年五月,穆库什去世,享年六十四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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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公主表
  2. ^ 满文老档·第十六函·第三十五册》崇德元年十一月
  3. ^ 王艳春. 《清太祖、太宗朝公主考证拾零》.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 (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故宫博物院). 2011, (2011年总第11期).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6)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