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库什
穆库什(1595年—1659年5月),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女,生母为庶妃嘉穆瑚觉罗氏,与巴布泰和巴布海同母。
爱新觉罗·穆库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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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公主 | |
姓 | 爱新觉罗氏 |
名 | 穆库什 |
封爵 | 和硕公主 |
出生 | 1595年 |
逝世 | 1659年5月 |
亲属 | |
父亲 | 清太祖努尔哈赤 |
母亲 | 庶妃嘉穆瑚觉罗氏 |
同胞兄弟 | 巴布泰、巴布海 |
同胞姊妹 | 第五女、第六女 |
子 | 茂墨尔根、噶都浑、洪匡、遏必隆、索索珲费扬古 |
女 | 尼堪之妻 |
生平
编辑明万历二十三年出生。明万历三十六年 (1608年) ,穆库什格格嫁给了乌拉国主布占泰。及后,建州和乌拉关系破裂。1613年,努尔哈赤率军征讨乌喇部,布占泰便逃到叶赫,而穆库什格格则被接回建州[1]。之后嫁给额亦都,生下一早夭之子、遏必隆及一女。1621年,额亦都逝世后,穆库什依照收继婚习俗,再嫁额亦都第八子图尔格。遏必隆有两个女儿入宫为康熙帝的后妃:孝昭仁皇后以及温僖贵妃。
崇德元年(1636年)十一月,皇太极册封七位公主,皆是其姐妹、女儿等女性亲族。其中“穆库西,受尔如我之妹,当循大礼,赐尔册文,封为和硕公主。尔勿恃吾之妹,越份悖道逆理。[2]”有认为穆库西即是穆库什,此次册封中受封为和硕公主[3]。
穆库什的女儿害怕丈夫尼堪会另娶他人,于是和随嫁妇人孟姑济、穗尼和宝齐黑三人一起商量对策,希望夺取他人所生之子女冒充亲生子女,正好她的母家有个名为大姐的汉人仆妇怀孕了,她便告诉尼堪自己已有孕八个月了。当大姐生了一个女孩时,孟姑济和穗尼悄悄把孩子抱来。尼堪姐姐济鼐格格发现孩子已出生多时,感到十分不对劲而责问了她,她坚持说是自己生的。穆库什和图尔格相信了女儿和仆妇们的话,尼堪便奏闻皇太极。皇太极命刑部承政审讯,怎料三个仆妇都招供了,她仍称是己所生。
崇德二年五月,穆库什之女与同谋此事的孟姑济、穗尼、宝齐黑、孟姑济母、汉人仆妇大姐,共六人被赐死罪;免去穆库什之死罪,但革去其和硕公主名号,并要要断离图尔格,由她的兄长巴布泰和弟弟巴布海赡养。免去图尔格之死,但革去其世职。遏必隆庇护其母与妹欺隐之罪反告承政于和硕郑亲王前,革去遏必隆所袭昂邦章京一职;而贝子尼堪则免罪。顺治十六年五月,穆库什去世,享年六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