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海
巴布海(满语:ᠪᠠᠪᡠᡥᠠᡳ,转写:Babuhai;1596年—1643年),努尔哈赤第十一子,生母庶妃嘉穆瑚觉罗氏。
巴布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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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爵 | 镇国将军→夺爵 | ||||||||||||||||||||
出生 | 1596年 | ||||||||||||||||||||
逝世 | 1643年 (46-47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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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海生于明朝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十一月廿八。初授牛录章京。天聪八年(1634年),授一等甲喇章京。曾受命偕同兄长镇国将军阿拜祭陵,巴布海不等待阿拜,先往祭祀。因取居民牛只以祭陵而后又以祭牛给居民补偿,居民以祭牛小而不接受,与巴布海兴讼,判罚银三十以补偿居民,巴布海又不与,再与居民兴讼。被皇太极责其愚黯,并且谓他受制于妻。其妻为扬古利之女儿。崇德四年(1639年),授梅勒额真之职,又被封为镇国将军。崇德七年(1642年),巴布海因莽言被固山额真谭泰诬告获罪、罪当处死,但皇太极从宽,只夺其爵位。
崇德八年(1643年),顺治帝即位后,因涉嫌主使飞书投一等公塔瞻(扬古利之次子)府第以攻讦谭泰,内监逮捕巴布海审讯,巴布海不承认控罪,巴布海及其妻并子阿喀喇皆坐死,籍没其家产给予谭泰。顺治九年(1652年),谭泰被诛杀后,乃以其孥及遗产还予同胞兄长巴布泰家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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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清皇室四谱》
- 《清史稿》 卷217 列传四 诸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