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申(8世纪?—793年),唐朝官员,唐高祖岳父神武公窦毅的七世孙[1]窦参族子。

窦申官至至京兆少尹,转给事中。窦参很喜欢他,每每商议任命官员,都咨询窦申,窦申把信息泄露出去,以招权受贿。窦申被这些官员称之为喜鹊唐德宗听说其事,告诫窦参,说他必被窦申连累,不如让他担任外官以掩盖议论。窦参说:“臣没有强些的子侄,窦申虽是疏属[2],臣平素亲近,不忍让他远出,我保证他不再犯。”皇帝说:“卿虽自己保证,众人的议论怎么说?”窦申也是不改。

兵部侍郎陆贽与窦参有矛盾。吴通微兄弟与陆贽同在翰林,受到德宗信赖。窦申是金吾大将军、嗣虢王李则之的从父外甥。李则之与窦申及吴通微、吴通玄一起诬陷陆贽。陆贽主持贡举,他们说陆贽考贡不实。贞元八年(792年),窦参让董晋推荐窦申为吏部侍郎,唐德宗不高兴。这时吴通玄取宗室女为外妇,唐德宗知道他们诬害陆贽,让人调查出奸情,四月,于是贬李则之为昭州司马,左谏议大夫知制诰吴通玄为泉州司马,窦申为道州司马四月十一,贬中书侍郎、平章事窦参为郴州别驾,窦申为景州(一作锦州)司户。即日以陆贽为宰相。次年,窦参再贬驩州。德宗对陆贽说:“窦申、窦荣、李则之应该发遣远恶之处。”陆贽上奏,窦荣没有邪僻之事,窦申、李则之应该除名流配。唐德宗将窦申等得配流岭南。在邕州赐死窦参,杖杀窦申,只有窦荣得免死。其子窦宣孟,官至长沙县令

注释 编辑

  1. ^ 建昌孝公窦略→神武郡公窦岳→杞公窦毅→钜鹿郡公窦照→隋朝驾部侍郎窦彦→陕州刺史窦德冲→虢州刺史窦义节→青州刺史窦诫盈→扬府长史窦庭蕙→窦申
  2. ^ 建昌孝公窦略→永富县男窦善→陈国公窦荣定窦抗→莘安公窦诞→夷州刺史窦孝臻→窦瑾→闻喜尉窦审言→窦参

参考文献 编辑

  • 旧唐书》卷136 列传第86
  • 《旧唐书》卷13 本纪第13
  • 《旧唐书》卷112 列传第62
  • 《旧唐书》卷145 列传第95
  • 《旧唐书》卷190下 列传第140下
  • 新唐书》卷71 宰相世系表
  • 《新唐书》卷79 列传第4
  • 《新唐书》卷145 列传第70
  • 《新唐书》卷151 列传第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