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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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英语:The third sector)、或称为志愿部门(Voluntary sector),是社会学与经济学名词,意指在第一部门(Public sector,或称为公部门)与第二部门(Private Sector,或称为私部门)之外,既非政府单位、又非一般民营企业的事业单位之总称。虽然各国对于第三部门的定义各自不同,但一般来说第三部门单位大都是由政府编列预算或私人企业出资,独立维持经营的事业体。一般常见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基金会、非政府组织(NGO)或非营利组织(NPO)通常都属于第三部门的范畴,虽然每个第三部门单位成立的背景与营运方式都有不同,但普遍来说第三部门单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与不用缴税等特质。
关于“第三部门”一词何时诞生,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点,但一般认为是起源于1970年代的美国[1]。在诸多起源中,社会学家阿米泰·伊兹欧尼(Amitai Etzioni)经常被认定是发明此用语的人,但哈佛商学院的行销管理学教授西奥多·莱维特(Theodore Levitt)也是让此用语广为人知的重要推手[1]。他在1973年时出版的著作《第三部门:一个有反应的社会之新策略》(The Third Sector: New Tactics for a Responsive Society)是第一本专门探讨此概念之重要性的书籍,并在其中明确定义了第三部门[1][2]。
实例
编辑- 史密松宁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英国科学家詹姆斯·史密森(James Smithson)在1835年时捐款在美国华盛顿市成立的第三部门组织,成立主旨为“累积与传播知识”(An establishment for the increase and diffusion of knowledge)。今日的史密森学会拥有以华盛顿国家广场(National Mall)为中心的庞大博物馆与美术馆群。
- 纽约与新泽西港务局(The Port Authority of New York & New Jersey,PANYNJ):是由美国纽约州与新泽西州政府共同斥资设立、负责两州境内商港、国际机场及周边设施营运的第三部门机构。虽然管理的对象是原本应属于公共建设的港口与机场,但却以民间企业的经营方式来管理,是其与一般政府直属的港务机构最不一样的地方。
- 日本的第三部门铁道(第三セクター鉄道):日本原本最大的铁路单位日本国铁与分割民营化之后成立的JR诸公司,曾经拥有许多非常末端的地方铁路线,随着时代的改变这些线路利用率越来越低而造成严重的亏损,因此在营运效率的考量下被迫废线。但是对于偏远地区的居民与政府单位而言,这些末端支线很可能是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或地区发展的命脉,因此往往会由铁路沿线各地方行政单位再加上一些民间企业成立第三部门铁路公司,接手日本国铁与JR(或甚至一些私人铁路公司)不愿经营下去的铁路路线,而成为除了JR集团与私铁(属于第二部门的铁路公司)之外,最大的铁路经营业者群。
- 宜兰县第三部门发展中心:该发展中心是由台湾宜兰县政府利用地方政府设施设置之后委托民间非营利组织经营之辅导中心,是台湾各地方政府中首度设置类似机构的例子[3]。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Lewis, Davi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Management and Development. Routledge. 2014: 第77页. ISBN 978-0415816502 (英语).
- ^ Professor Theodore Levitt, legendary marketing scholar and former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editor, dead at 81. 哈佛大学. 2006-07-20 [2015-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02) (英语).
- ^ 宜蘭公益元年 第三部門發展中心啟用. 宜兰县政府. 2012-07-15 [2012-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04) (中文(台湾)).
- ^ (繁体中文)厉行法治引导第三部门的良性发展[永久失效链接],2002年8月14日法务部第932次部长谈话内容(陈定南纪念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