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省银行

(重定向自绥远平市官钱局

绥远省银行及其前身绥远平市官钱局绥远省地方政府的官办银行。

历史 编辑

1920年5月绥远都统公署从北洋政府领到救济灾荒款5万元,挪作组建绥远平市官钱局。1920年6月27日在归绥旧城大南街三贤庙巷正式开办。总办刘宗昆(绥远总务处长)、会办杨绍曾(省警务处长)、监理官周登皞(绥远道尹)、张鼎彝(财政厅长)。[1]发行纸币(制钱券、铜元券、银元券及辅币券)。俗称为“平市票”。均加印蒙文。[2]

  • 制钱兑换券:100文、300文、500文、1吊文、5吊文。
  • 铜元兑换券:10枚、20枚、30枚、50枚、100枚。
  • 银元兑换券及辅币券:1角、2角、5角。1925年开始发行“一元”、“五元”、“十元”。

1931年3月15日开始发行“新钞”,信用良好,与现洋无异。“旧钞”按四折收兑,1933年“旧钞”收兑销毁完毕。

1934年绥远省主席傅作义把绥远平市官钱局改官监商办为官办民监,成立理监事会。理监事成员有:建设厅长冯曦张钦于存灏阎肃纪守光樊库贺秉温(归绥商会会长)、郄相国(包头商会会长)、温廷相(丰镇商会会长)。

1937年日军侵占归绥、包头后,成立蒙疆银行厚和分行吞并了当地的绥远平市官钱局。[3]1939年8月省主席傅作义在后套恢复设立“绥远平市官钱局”。1941年1月经行政院财政部批准,省主席傅作义在后套陕坝镇把“绥远平市官钱局”改为“绥远省银行”,资本总额法币100万元,董事长李居义,经理张德。内设总务、会计、营业、发行、公库、出纳6个股,及附属的“复兴试验工厂”。1941年开始实际发行绥远省银行券100万元,与法币等值流通。

抗战胜利后,1946年3月绥远省银行由陕坝迁回归绥,内设秘书、文书、会计、营业、出纳、公库、稽核7课,及经济研究室;并在包头、五原、陕坝、丰镇、集宁、米仓县、狼山、临河设分行,西北各省设办事处。1947年3月绥远省银行总经理张德来参加张垣绥署会议。察哈尔省主席傅作义命其筹建察哈尔省银行。一方面从绥远省银行借调职员,一方面整修行址、制定规章制度。1947年6月1日至11月30日代中央银行以1伪蒙疆币兑换4角法币收兑。1949年4月,鉴于金圆券彻底失败,绥远省的市面流通银元、白色五福布,[4]但缺乏辅币,绥远省银行以3万银元为准备,5月17日开始发行银券辅券:壹角券、贰角券。后又发行壹圆券、伍分券、贰角伍分券、伍角券,十足兑现。[5]由于印钞纸张不足,9月20日又发行5分、1分铜币。[6]

1949年7月11日,华北人民政府驻归绥联络处银行工作组设在绥远省银行,协商支持人民银行本币(西农币察币晋币冀边币)和人民币在绥远市场流通。1949年9月19日,绥远和平解放。1949年11月8日,吴广荣中国人民银行绥远省分行人员从丰镇进驻归绥,11月26日正式合并绥远省银行。禁止银元流通,绥远省银行银券暂准流通,[7]并从1949年11月26日至1950年1月15日,以旧人民币4000元兑换绥远省银行银券及银辅券、铜币,共收回银券856,692元,其中铜币6296元,占银币券发行数额885772元的69.72%。 [8]

历任领导 编辑

经理:

  • 陈庭珪

副经理:

  • 李培藻

参照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吴亚楠:“绥远平市官钱局的设立及背景分析”,《财讯》,2017年第6期:第147页。
  2. ^ 李丹阳:“绥远平市官钱局的几个问题研究”,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5月30日。
  3. ^ 金融史上的耻辱:蒙疆银行厚和分行,内蒙古晨报,2010年7月7日. [2021年10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0月24日). 
  4. ^ 任德辉 卫月望:“绥远解放前夕的‘银券’”,《内蒙古金融研究》钱币文集(第一辑) 2002年,第305-307页。
  5. ^ 沈飞:“绥远省银行及其发行的纸币”,《收藏》,2014年第4期,第94-96页。
  6. ^ 刘文耀:“绥远省铜币发行始末”,《内蒙古金融研究》,2002(S1):492-492。
  7. ^ 贾克佳 刘爱华:“绥远最后的地方货币”,《内蒙古金融研究》钱币文集(第四辑),2003年总第59~68期,第131-132页+第99页。
  8. ^ 赵敏:“抗战胜利前后的绥远省银行”,《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第6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