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善(?—?),字敬夫,江西泰兴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翟善以贡举历任吏部文选司主事。洪武二十六年,吏部尚书詹徽、侍郎傅友文被诛杀,之后翟善被升任为尚书。因为其善于经文术语,奏对时候很合明太祖意。之后朱元璋欲去除其家戍籍,翟善亦上书推辞,并受到明太祖夸奖。洪武二十八年,因为蓝玉案连坐,降为宣化知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