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善(?—?),字敬夫,江西泰興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翟善以貢舉歷任吏部文選司主事。洪武二十六年,吏部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被誅殺,之後翟善被升任為尚書。因為其善於經文術語,奏對時候很合明太祖意。之後朱元璋欲去除其家戍籍,翟善亦上書推辭,並受到明太祖誇獎。洪武二十八年,因為藍玉案連坐,降為宣化知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