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

法学术语

背书(英语:Endorsement)是法律金融术语,指的是在票据签名,票据所规定之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

中华民国票据法第5条规定:“在票据上签名者,依票上所载文义负责。二人以上共同签名时,应连带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4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票据法所规定之票据为“汇票本票支票”。

政治背书 编辑

政治上,背书一词用来表示为某人或某事允诺保证,借此提高事物的可信度。该词来自金融术语,原意指在支票等背后签名表示支付、收到或同意转让等。

在台湾经常使用其衍生意义,指认可、支持。如:为某人背书,意思就是对某人的话表示认可和支持。现在网络上说:在某事上甲人(集团)完全支持、拥护或服从乙人(集团),也有时形容为甲为乙“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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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