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曾(约840年—?),静轩秋田邵州邵阳县竹山湾(今湖南邵阳县长阳铺镇秋田村)人,唐代诗人。胡安命之子。

生平 编辑

胡曾自小有才学[1],“天分高爽,意度不凡” [2]。咸通中,举进士不第[3],留长安。咸通十二年(871年),路岩为剑南西川节度使,召为掌书记,尝撰《答南诏谍》一文退蛮[4]。乾符五年(878年)正月,随荆南节度使兼盐铁转运使高骈至荆南,任汉南从事。后出任延唐县令[5]。晚年终老故乡。

胡曾以关心民生疾苦、针砭暴政权臣而著称。《唐才子传》称赞他“天分高爽,意度不凡”。初累举不第,曾在其《下第》诗中抱怨道:“上林新桂年年发,不许平人折一枝”。咸通中,始中进士。尝为汉南节度从事。高骈镇蜀,辟为书记。曾居军幕,每览古今兴废陈迹,慷慨怀古,作咏史诗三卷,(唐才子传作一卷。此从全唐诗)。

胡曾是首位咏史诗之诗人,晚唐开启咏史之风,以《咏史诗》著称,共150首,皆七言绝句,《东周列国志》,《三国志平话》等书皆曾引其诗以证史。每首以地名为题,评咏当地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如《南阳》咏诸葛亮躬耕,《东海》咏秦始皇求仙,《姑苏台》咏吴王夫差荒淫失国。《咏史诗》共3卷,《四部丛刊三编》本有胡曾同时人邵阳陈盖作注及京兆米崇吉评注。《全唐诗》共录为1卷,仅存数首。事迹见《唐才子传》,王重民《补唐书胡曾传》(《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2辑)。有《安定集》十卷,已佚[6];《咏史诗》三卷,今存。《全唐诗》第647卷有诗。胡曾墓在其故居秋田村乡贤祠内,今不存[7]

注释 编辑

  1. ^ 《宝庆府志》称他“少负才誉,文藻煜然”。
  2. ^ 唐才子传
  3. ^ 胡曾《下第》诗中抱怨道:“上林新桂年年发,不许平人折一枝”。
  4. ^ 何光远《鉴戒录》卷二“判木夹”条,谓“胡曾之檄,天下称为奇绝”。
  5. ^ 《宁远县志》卷六
  6. ^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胡曾《安定集》十卷。
  7. ^ 《邵阳县乡土志》载:“秋田村有乡贤祠,唐胡曾墓,墓在祠内。”

参考书目 编辑

  • 傅璇琮主编《唐才子传校笺》卷八
  • 王重民《补唐书胡曾传》,《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2辑
  • 赵清永《胡曾考辨》,《文学遗产》,一九八八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