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大咬子事件

臧大咬子事件是1946年9月22日美国水兵在中华民国上海市打死黄包车夫臧大咬子的事件。

1946年9月22日,西班牙水手赖令奈坐上黄包车夫臧大咬子的黄包车前往朱葆三路(今溪口路)安乐宫舞厅,但赖令奈未付车费就进入舞厅。赖令奈与美国水兵饶德立克看完表演走出舞厅后,臧大咬子向赖令奈索要车费,却遭到饶德立克挥拳猛击。臧大咬子倒地不起,附近执勤的警察王贵斌问讯赶赴现场,而美军巡逻车也赶到现场,立刻将饶德立克带走。王贵斌立刻向黄浦警察分局报告案情,并将臧大咬子送到仁济医院抢救。臧大咬子最终于次日5时伤重不治身亡[1]

事发后,9月24日,《文汇报》刊文谴责美军暴行。9月28日,沈钧儒发起“美军退出中国周”,召开工商界座谈会,会上决定组建“臧大咬子惨死后援会”,各界人士向后援会捐款法币10万元,律师梁朱明作为臧大咬子的弟弟臧海成的代理律师向美军法院起诉饶德立克。10月3日,上海市总工会向上海市政府请愿,要求惩治凶手,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2]

10月9日,上海地方法院检察处开庭审理,根据证人供述,确认打死臧大咬子的凶手为饶德立克,饶德立克被美军逮捕。但美军拒绝将饶德立克交由上海地方法院审理。上海地方法院检查处则以“教唆杀人罪”起诉西班牙水手赖令奈。1947年1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臧大咬子事件。饶德立克出庭承认是自己动手打人。最终法院以教唆杀人罪判决赖令奈有期徒刑1年9个月。饶德立克仍由美国军事法庭审理[3]。美国军事法庭最后判处饶德立克属于过失杀人,宣布其无罪[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老上海的黄包车. 黄浦区档案馆. [2020-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1). 
  2. ^ 《工会工作实用大全》. 刘广州,涂良惠主编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1 第84页. [2020-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4). 
  3. ^ 《黄浦区志》. 周太彤,胡炜主编;上海市黄浦区志编纂委员会编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6 第948页. [2020-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4). 
  4. ^ 赵燕.沈崇.臧大咬子:3个被欺负的中国人. 大公报. [2020-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