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治 (元朝)

元朝年号
(重定向自至治 (元英宗)

至治(1321年—1323年)是元朝元英宗的年号,共计使用3年。至治三年九月四日元泰定帝即位沿用。[注 1]

至治
1321年-1323年
政权 元朝
君主 元英宗硕德八剌
历时 3年
至治大蒙古国元朝元英宗时期的位置。

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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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尚书君陈》:“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尔。”寓意安定昌盛、教化大行的政治局面或时世。

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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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祐七年——正月,元仁宗去世。三月十一日,元英宗硕德八刺即位。十二月一日,有诏明年改元至治。[2][3]
  • 至治三年——八月,元英宗被弑。九月四日,泰定帝也孙铁木儿即位。十二月三十日,有诏明年改元泰定。[4][5]

西历纪年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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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治 元年 二年 三年
公元 1321年 1322年 1323年
干支 辛酉 壬戌 癸亥

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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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为回避成宗王治名讳,将至治的改为

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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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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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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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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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作泰定帝八月即位,[1]据 《新元史》记载,泰定帝实际在九月癸巳日即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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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95页。
  2. ^ 宋濂.   元史本紀第二十七英宗一. 维基文库 (中文). “〔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帝即位,……十二月乙巳朔,诏曰:‘朕祗遹贻谋,获承丕绪,念付托之惟重,顾继述之敢忘。爰以延祐七年十一月丙子,被服衮冕,恭谢于太庙。既大礼之告成,宜普天之均庆。属兹逾岁,用易纪元,于以导天地之至和,于以法春秋之谨始,可以明年为至治元年。减天下租赋二分,包银五分。免大都、上都、兴和三路差税三年。优复煮盐、炼铁等户二年。开燕南、山东河泊之禁,听民采取。命官家属流落边远者,有司资给遣之;其子女典鬻于人者,听还其家。监察御史、廉访司岁举可任守令者二人。七品以上官,有伟画长策可以济世安民者,实封上之。士有隐居行义,明治体,不求闻达者,有司具状以闻。’”
  3. ^ 柯劭忞.   新元史本紀第十八英宗. 维基文库 (中文). “〔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帝即位于大明殿,……十二月乙巳朔,诏曰:‘……属兹逾岁,用易纪元,于以导天地之至和,法春秋之谨始,可以明年为至治元年。……’”
  4. ^ 宋濂.   元史本紀第二十九泰定帝一. 维基文库 (中文). “〔至治三年〕九月癸巳,即皇帝位于龙居河,大赦天下。……十二月……下诏改元,诏曰:‘朕荷天鸿禧,嗣大历服,侧躬图治,夙夜祗畏,惟祖训是遵,乃开岁甲子,景运伊始,思与天下更新。稽诸典礼,逾年改元,可以明年为泰定元年。’”
  5. ^ 柯劭忞.   新元史本紀第十九泰定帝. 维基文库 (中文). “〔至治三年〕九月癸巳,帝即位于龙居河。大赦天下。……十二月……丁亥,改元泰定,诏曰:‘……稽诸典礼,逾年改元,可改明年为泰定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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