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威花园空姐衣柜藏尸案 编辑
荃威花园空姐衣柜藏尸案是2013年在香港荃湾荃威花园发生的一件命案,凶手莫俊贤因为不满身为港龙航空空中服务员的前女友陈曼仪已另结新欢而与之发生冲突,最后将她勒毙,并将其尸体藏匿于其房间的衣柜内。犯案后,莫俊贤潜逃到深圳市龙岗区,惟最终于3年后被中国大陆公安在龙岗区横岗街道湛宝路一家美发店内抓获,之后被移交至香港警方,并控以谋杀、盗窃及企图盗窃罪名。2018年5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莫俊贤3项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及监禁9个月,刑期同期执行。[6][7]
莫俊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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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英属香港 | 1987年11月4日
居住地 | 香港天水围天耀邨(案发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潜逃后) |
别名 | 阿水、Oscar |
教育程度 | 中五毕业[4] |
职业 | 利嘉阁地产经纪(案发前) 工厂黑工(潜逃后) |
刑事指控 | 1项谋杀、1项盗窃及1项企图盗窃 |
刑事处罚 | 终身监禁及监禁9个月(同期执行) |
刑事状况 | 刑期执行中 |
伴侣 | 陈曼仪(2012年11月-2013年9月5日交往) 内地女子 |
儿女 | 1子(与新任内地女友诞下) 2015年11月(9岁)[5] |
动机 | 占有欲强,不满受害者另结新欢 |
定罪 | 罪名成立 |
奖金 | 300,000港元[1][2] |
现况 | 服刑中 |
通缉者 | 香港警察 |
谋杀 | |
受害者数量 | 1 |
日期 | 2013年12月4日 |
位置 | 香港荃湾荃景围荃威花园D座23楼一单位[3] |
死者数量 | 1 |
武器 | 双手、围巾 |
被捕日期 | 2016年10月29日 |
备注 | |
案件编号:HCCC 243/2017 |
背景
编辑案中死者陈曼仪(26岁),洋名Arbe,与父母及两名胞妹同住荃湾荃威花园D座23楼的寓所,她与两胞妹共用睡房,案发时其二妹正于新加坡留学[8]。陈曼仪曾就读圣公会林护纪念中学,在学时曾获颁授服务范畴的奖学金,她其后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随后入职港龙航空,并在港龙114训练班受训,至2010年正式成为空中服务员,主要执勤短途内地航班,故工作时间不定。陈曼仪成长在小康家庭,与家人关系和睦,而且性格乖巧孝顺、活泼开朗[9],因此深得亲友疼爱。[10][11]
凶手莫俊贤,洋名Oscar,原藉深圳[12],自1993年起与父母居住在天耀邨[13],父亲拥有一家中港运输公司,由母亲负责打理。他于天水围成长,1999年曾在圣约翰救伤队学习过急救课程,但不合格,故未能获取认可证书[14]。他中五毕业后曾在财务公司工作,其后转到利嘉阁从事地产经纪,他先后在利嘉阁的元朗及港景峯分行工作[15],至2013年7月辞职,之后便游手好闲。[16]他在闲暇时间喜欢打篮球,自中学时期起加入了区内的业余球队“中央青年”,并成为队内的主力射手,逢星期四晚上8时半至11时都会到天水围公园或天晖路体育馆的篮球场参与球队练习,鲜少缺席。莫俊贤是个很要面子的人,经常会对朋友吹嘘自己的泡妞手段,而且他时常向队友们借钱,令队友们为他冠以“阿水”这昵称[注 1],但队友们都不觉得他性情暴戾。[17][18][19]
2012年11月,莫俊贤在兰桂坊的酒吧消遣时结识了陈曼仪[20],二人一见钟情、十分投契,故在当晚即发生了性关系,翌日更成为情侣。在一起后,二人一度很幸福快乐,莫俊贤对陈曼仪百般迁就、非常珍惜,亦经常到不同地方游玩;而陈曼仪出勤到各地的时候也会购买伴手礼讨莫俊贤欢心,甚至不时在下班后到“中央青年”的篮球比赛现场观赛打气。虽然二人非常恩爱,但陈曼仪偶尔会对莫俊贤无理取闹,而且在2013年1至2月间,莫俊贤发现陈曼仪曾瞒着他到一名飞机师的家里,同时陈曼仪又有误会他与另一女子在WhatsApp传情,令他愤怒得和陈曼仪发生争执及提出分手[21],但与陈曼仪倾谈后他决定原谅,继续二人情侣关系[22]。然而在2013年8月后期,由于莫俊贤已辞去地产经纪的工作,而且又染上赌球习惯,导致经常要向亲友借钱,他更把陈曼仪当成“人肉提款机”,令陈曼仪的经济亦陷入困难,二人关系迅速恶化。[17][15]
案发经过
编辑2013年9月4日,莫俊贤与陈曼仪在屯门黄金海岸酒店的房间内因钱银问题而发生争执,期间莫俊贤向陈曼仪施以捏颈、掩口等袭击行为,莫俊贤甚至恐吓她。翌日,她在另一间酒店的大堂向当值保安求助及报警,莫俊贤因而被捕,但经屯门裁判法院审理后,只判处他以1,000元自签保守行为1年及没收其手机数个月,不留下案底。经历此冲突事件后,二人随即分手,故陈曼仪也封锁了莫俊贤的Facebook账号,以断绝往来及重新出发。[23][24]2013年11月,陈曼仪结识了新任男友胡华强,并发帖文道:
事过境迁,平静下来,有一点劫后余生,苦尽甘来的感觉。连呼吸到的空气,也是甜美的。谢谢你的残忍,谢谢你的人性灭绝,让我可以离开你,然后重生。如果苦尽真的是甘来了,我想,我已经遇上我的天使。[3][25]
——陈曼仪于2013年11月25日下午6时12分发出的Facebook帖文
另一边厢,莫俊贤原本的Facebook账号虽然正被陈曼仪封锁著,但他却另开账号暗中观察陈曼仪的生活,看见陈曼仪已另结新欢的帖文后,他感到非常妒忌及愤怒。至守行为完结后,他从警方手里取回手机,立即查阅他们交往时保存的陈曼仪的港龙航空工作时间表,随即发现陈曼仪需要在2013年12月4日下午4时半出勤至长沙,而其后2天均不用上班,同时他可以确定那时陈曼仪家里是没有其他人的,于是他于12月4日下午1时50分到陈曼仪的寓所门外守候。[25]过了约40分钟,陈曼仪打开家门离家上班,因此他立即冲进屋内,与陈曼仪请求复合,但陈曼仪表示自己已与胡华强在一起,二人因而争执起来。至下午3时,他要求陈曼仪致电回公司请病假,以继续请求复合,惟最终失败加上演变成了激烈争执。在争执中,莫俊贤利用双手和陈曼仪身上的港龙航空制服围巾勒著其颈部[26],而她挣扎的力气不及莫俊贤,最后她被勒至失禁,失去呼吸及脉搏。莫俊贤自知闯祸,于是将陈曼仪上班用的制服、高跟鞋、手袋等物品放在其床上,将其行李箱搬到主人房的衣柜顶,再把尸体藏在其衣柜深处,以一些衣物掩盖着,藉以营造出已离家上班的感觉[27][28]。处理好现场后,莫俊贤拿走了陈曼仪的LG手机及1张提款卡,并在下午5时17分离开陈曼仪家。约50分钟后,他前往荃湾站的自动柜员机试图用陈曼仪的提款卡提款,以取得更多金钱潜逃,惟他输入了陈曼仪过往告诉他的密码,柜员机显示密码错误[注 2],无法提款,试了1次离去,并将提款卡丢掉[29]。之后他回到自己家里收拾细软,取走其父母10多万元款项,在晚上约7至8时经皇岗口岸到达内地。在餐厅吃完晚饭后,他返回香港打算自首,惟到了旺角警署门外又没有勇气,故留在香港住了几天宾馆。那几天,他删掉陈曼仪手机内的全部资料,拿到旺角先达广场,以港币1,200元售出[29]。他亦约了数名朋友聊天打篮球,且向好友曾善贤剖白杀人事件,并到酒吧玩乐。[30][31]
12月8日凌晨2时[3],同事李浩境致电陈曼仪的幺妹,指她在12月7日旷工,且已失联多天。陈曼仪的家人遂打算在家中寻找她上班用的行李箱,期间其幺妹检查她的睡床时,发现她上班的制服、高跟鞋、手袋等物品被被子盖着;凌晨2时10分[32],父亲打开了陈曼仪的衣柜,发现她的尸体屈在里面,被一些衣物掩盖着,身穿整齐的港龙航空制服。家人立即报警,其后法医及救护员到场证实陈曼仪已死亡,并判断她是被勒杀而窒息致死。[28][9][33]由于尸体藏在放着樟脑、臭丸的衣柜内,还盖上衣物,而且当时天气较凉爽干燥,尸体腐烂减慢,加上腐臭味亦大多被隔绝,家人难以及早察觉[34]。
潜逃
编辑2013年12月7日晚上,莫俊贤再次经皇岗口岸潜逃到深圳市,前往数名相熟亲友在龙岗区的家中匿藏。由于他原藉深圳,有不少亲友居于当地,可以给予他藏身地,加上父母开办中港运输公司,能定期提供充足资金。在潜逃生涯初期,莫俊贤害怕被人认出自己是杀人通缉犯,不敢外出,但不久便觉得蜗在家里的生活过于无聊,于是找了份工厂黑工及拿着从父母取走的10多万元过活,同时开始四处泡夜店泡妞、游山玩水,生活得多姿多彩。2014年中,他与新任女友陷入热恋,对方更在随后怀孕,于2015年诞下1子。[35]但女友父亲对怀孕一事非常生气,与莫俊贤关系不和。儿子满月时,莫俊贤才将杀人一事告知女友,惟女友因为深爱着他及已育有儿子的关系,没有举报。此时,莫俊贤与女友及儿子同住在牛始埔村逾千呎的豪宅大屋,由女友包吃包住,且经常无所事事地向女友及亲友索钱,甚至在外面搭上其他女子,因此令女友父亲看他十分不顺眼;女友父亲在网上搜寻他的资料后,发现他在香港涉及谋杀案,遂向香港警方作出匿名举报。香港警方在掌握莫俊贤的藏身资讯后,于2016年10月24日向内地公安求助,公安发现他在龙岗区及惠阳区出没的踪迹。[36][37]10月29日晚上10时,公安趁他在横岗街道湛宝路一家美发店里消费时将他拘捕,之后把他关押在深圳市第一看守所内[12],至2017年2月1日下午约4时经皇岗口岸移交予香港警方。[38][39]
外部视频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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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上的被捕一刻及移交香港警方(央视片段)(中文) | |
公安代表讲解拘捕过程(中文) | |
被捕一刻(清晰详细版)(中文) | |
移交香港警方片段(粤语) |
审讯
编辑2018年4月20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控罪指被告莫俊贤于2013年12月4日在荃威花园D座23楼一单位内,谋杀26岁女子陈曼仪。法官表示,被告否认1项谋杀罪但提出承认误杀罪,控方不接纳。(案件编号:HCCC 243/2017)[8]
高等法院检控官程慧明宣读开案陈词,指出受害者陈曼仪生前为港龙航空的空中服务员,亦与莫俊贤曾是情侣,二人交往了约10个月后分手。2013年12月8日凌晨,陈曼仪的家人因发现陈曼仪已失联多天,遂在家中打算找寻她上班用的行李箱,其间其父亲打开了肇事衣柜,并发现了她的尸体屈在衣柜内。法医检验尸体后确认陈曼仪是死于窒息,判断她应该是被勒杀。莫俊贤在案发后潜逃到内地,之后在内地被捕并移交回香港。莫俊贤在警诫下供称曾在2013年12月4日登门到陈曼仪的家中要求复合,并得到答允,但随后莫俊贤在其手机中得悉她结交了新男友,故被愤怒蒙蔽,并在冲动下将陈曼仪掐毙,然后将其尸体藏于衣柜内便离去。事后莫俊贤主动向友人透露杀了人。[8][40]
证人作供
编辑受害者亲友
编辑陈曼仪的父亲出庭作供指,2013年12月8日凌晨,他和妻子被幺女(即陈曼仪的幺妹)唤醒,幺女称已经数天没有见过大姐陈曼仪,很忧心,所以3人决定在寓所内寻找陈曼仪工作的行李箱,判断她有否外出上班。父亲打开肇事衣柜打算找寻,但察觉里面的衣服叠得较往常高,还嗅到少许臭味,便揭开衣服,赫然看见陈曼仪双腿屈曲躺在衣柜内。他当时用手指轻碰陈曼仪的大腿,观察她有没有反应,惟触碰她感到十分冰冷,估计她已离世,遂着妻子及幺女报警。警方到场调查一整天,陈氏一家亦没有回家度宿,至翌日才回到家里,那刻他才在主人房柜顶最内的隐蔽位置找到陈曼仪的工作行李箱。此外,陈曼仪的父亲亦承认,案发翌日(12月5日),他曾发现陈曼仪睡房房门的门锁松了,且肇事衣柜的趟门方向也被错误放置,因此他当时修正了这2扇门。另外,控方亦在庭上播放陈曼仪在12月4日案发当天下午3时许致电港龙航空请假的电话录音,陈曼仪的父亲听过录音后确认该声音属于其长女,但形容她当时的对答非常不流畅,而且好像很害怕,与平日温柔、流畅说话方式有异。[27][41][42]
幺妹出庭作供表示,在12月4日案发当天,她回到家时察觉肇事衣柜的趟门被错误放置,惟需要纠正回正确位置的话要十分吃力,她便暂时没有理会。至12月8日凌晨2时10分发现其姊陈曼仪的尸体前,她接获其同事李浩境来电,得悉陈曼仪既旷工又已失联多天,觉得极不寻常,于是先登入其姊的公司内联网查看其工作时间表,发现在12月7日一栏显示著“No Show”[注 3],然后再在家中寻找其姊的物品,以找出线索。其后她检查陈曼仪的睡床,发现她上班用的制服、高跟鞋、手袋等物品被被子盖着;幺妹认为事态严重,遂叫醒父母告知事件并一起搜索其余属于其姊的物品。[43]不久,其父亲在陈曼仪的房间内搜索时发现了其尸体,幺妹得悉后立即走近该房间,并看到一双腿从肇事衣柜内露出,她当时大约知道那是她姐姐,便着其父亲不要碰任何物件并报警。另外,控方亦有向幺妹播放陈曼仪的请假录音,她指姐姐平时说话较大声响亮,语气淡定流畅,但录音内的声线则有点颤抖,与平时不同。此外,幺妹在庭上认出莫俊贤为其姊的前男友,并指其姊其实早已有和他分手的念头,惟他不愿意,因此当时无法分手。[44][45]
陈曼仪的同事李浩境作供,指他本人与陈曼仪因是同期加入港龙航空受训而结为好友,平日会经常倾谈私事,他知悉陈曼仪曾有男朋友名叫Oscar,但他知道陈曼仪与Oscar为情侣同时,又有和一名飞机师相好,而陈曼仪则表示与飞机师仅属朋友关系。12月7日,李浩境从北京返港下班,留意到陈曼仪自12月4日下午3时55分后没有再在WhatsApp上线,而且当天她还旷工,于是致电,但却打不通,遂向同事查问陈曼仪家人的联络方法,辗转下终联系上其幺妹,不久李浩境获告知陈曼仪的尸体在其寓所内被找到[9][46]。而陈曼仪的新任男朋友胡华强作供表示,他在一次游艇聚会中认识陈曼仪,在案发前约1个月二人一同前往北京并发展成为情侣。他最后一次和陈曼仪约会见面是在12月1日,最后在WhatsApp通讯则是在12月4日中午,随后在当天晚上11时半再给她发讯息和致电,惟均没有得到回复,又于12月6日向她的一名朋友询问其下落,对方翌日回复他说也找不到陈曼仪。直至12月8日他才接获朋友通知陈曼仪已离世[47]。
被告朋友
编辑莫俊贤的好友曾善贤作供时表示,互相自中一时认识,至毕业后关系仍颇良好,不时会相约见面。她指莫俊贤自从与陈曼仪开始交往后就变得专一,故觉得莫俊贤很喜欢陈曼仪,而她亦知悉两人在2013年9月时曾经发生了某些事件,但不知道其后他们的关系究竟如何。至案发后2天(12月6日)晚上10时许,莫俊贤在曾善贤下班时约她见面,并表示“发生了颇严重的事情”。她赴约后询问莫俊贤发生何事,同时对事情猜测了数次,但均被莫俊贤否认,她继续打趣猜测追问:“你杀了人吗?”,莫俊贤回应她猜中了。稍后他们购买啤酒到九龙城政府合署外坐下倾谈。莫俊贤向她道出自己早在9月的冲突时已经想杀死陈曼仪,之后他从警察手里取回了手机,因此能够查阅陈曼仪的上班时间表;他表示自己与陈曼仪分手后心里很难受、很辛苦,而且得知陈曼仪需在12月4日上班,故挑选了下午约4时她要出门上班的时间在其家门口守候,待她一开门就冲进屋里。莫俊贤称进屋后曾与她聊天,之后便杀害她,尸体放了在其衣柜内,并用了一些衣物盖着。莫俊贤指因陈曼仪在当天已请了病假,及后2天也会休假,其家人会以为她已上班,所以最快也应在3天后才会被发现。曾善贤问莫俊贤是如何杀死陈曼仪,莫俊贤随即以双手做出挤压的动作,又指了指自己的颈,她便理解陈曼仪是被扼毙。她又问莫俊贤为何这么冲动,莫俊贤举例子说明,指小时候堂妹到其家中拿了他的游戏机把玩,当时大人们都着他让予堂妹,但他却把游戏机丢下街,因为:“我得不到的东西也绝不会让给别人”。[48]他亦表示自己在杀人后仍能安睡。讲述完杀人事件后,他们一同到附近的酒吧喝酒玩乐至清晨4时许,离开酒吧时二人都很清醒,然后到快餐店一同吃早餐,莫俊贤其后表示不懂回家的路,曾善贤遂在清晨6时许带他到一间宾馆后与他分别。[4][49][50]
莫俊贤的“中央青年”篮球队队友赵溢丰及叶志城作供称,他们于2005年在球队认识莫俊贤,互相经常一同参赛和练习。赵溢丰指在12月5日晚上9时,莫俊贤虽然出席了球队当天的练习,但称弄伤脚而没有下场参与,并在场外与队友们有说有笑,表现冷静。此外,他在当晚曾看到莫俊贤的颈前方上有2条像是被人爪过的伤痕,在查问下莫俊贤称是因为与朋友玩才造成,笑说:“只是吻痕而已”,由于他知道莫俊贤有女友,故没有多加怀疑。而叶志城亦有看见莫俊贤颈上的伤痕,但他没有查问其有关伤势。他形容该2条伤痕呈微红色,有5至6厘米长。至11时球队练习结束后,莫俊贤没有像以往一样跟着同住天水围的队友一起离去,而是与住在元朗的队友乘车到该处,之后不知去向。[17][51]
被告供词
编辑警诫供词
编辑控方在庭上播放被告莫俊贤被拘捕移交回香港4个月后,在荃湾警署与警方的录影警诫供词,莫俊贤称自己并非存心杀害受害者陈曼仪,他透露自己与陈曼仪为情侣时尚算恩爱,直至2013年约1至2月间,他与陈曼仪发生了数次争执,于是他们到9月左右时决定先过一段“冷静期”,没有分手。12月4日,他想要去陈曼仪家中取回一些衣物,于是他在下午约1时到达陈曼仪家门口,并由陈曼仪开门接应,那时家里没有其他人。同时他亦希望修补双方关系,因此与陈曼仪倾谈了约半小时后成功得到其答允,陈曼仪亦随即致电港龙航空请病假以便与他共进晚餐。此时,为莫俊贤录影口供的警员质问他:“你明知道陈曼仪当时需要上班,为何还上去她家里?”莫俊贤则回应指是陈曼仪要求他当时登门,他也不知道陈曼仪的工作时间表。[30]
及后,陈曼仪去上厕所时其手机响起,莫俊贤查看下发现陈曼仪已结识了另一名男子(应为胡华强)谈恋爱,于是他质问陈曼仪为何欺骗他,陈曼仪回应时态度倔强,令他认为陈曼仪背叛了他、给了他假希望,又回想起陈曼仪曾对他有所隐瞒,故感到十分失望和愤怒,在盛怒下失去理性,将陈曼仪按在地上并紧掐著其颈项,直至察觉陈曼仪因失禁而弄湿地面才松手;他见状立即向陈曼仪施行心肺复苏,急救了约10分钟后仍没有反应,那刻吓呆了,觉得非常惊慌害怕,之后将陈曼仪随便放进衣柜内并用杂物掩盖着,以争取时间逃走。[30][52]
离开案发单位现场后,莫俊贤回家收拾细软,于晚上约7至8时经皇岗口岸到达内地,吃完晚饭后,他打算回香港自首,惟他到了警署门外又没有勇气,遂在附近的宾馆休息一晚;翌日,他打算找朋友倾诉杀了人一事,但最后还是不敢说,他离开朋友后在元朗一间宾馆再过了一晚;案发后第3天,他独自看了一场电影,之后与好友曾善贤倾谈,然后他再次在宾馆过夜;第4天,他又约朋友见面,但同样因为不敢道出杀人事件,过了不久便离开。莫俊贤从家中取了父母10多万元现金潜逃离港,然后便居住在深圳龙岗区某宾馆内,直至3年后被捕。在录影尾声,他透露自己在内地潜逃时结识了新女友,且诞下了1名儿子,因此非常担心儿子的近况,同时亦向在潜逃时因自己内疚而久未联络的家人及陈曼仪的亲属忏悔。[31][53]
被告自辩
编辑莫俊贤出庭自辩表示,2012年11月左右,他在酒吧结识了陈曼仪,翌日成为了情侣。他觉得陈曼仪是他的“Miss Right”[注 4],因此尽力改善自己,满足陈曼仪的喜好。他形容陈曼仪为人很能玩,但脾气有点霸道,有时候会无理取闹。至2013年9月,二人发生争执并陷入“冷静期”,但他在这段期对陈曼仪的喜爱比以往更强烈。12月4日,他应陈曼仪邀约到其家中取回衣物过冬,他登门时有按门铃,还打了招呼和脱鞋才进屋;他展示诚意,称自己辞掉了她不喜欢的地产经纪工作,她对此感到满意而愿意复合,并致电公司“装病”请病假,准备晚上一起吃饭和看电影。[54][55][56]
及后,二人到房间里拿衣物时,陈曼仪一度离开了房间,但其手机放了在桌上,他在好奇下偷看了陈曼仪与另一名男子(应为胡华强)的WhatsApp对话,发现陈曼仪向对方传送了照片,展示其亲手编织的物件,对方则以“老婆”来称呼陈曼仪。他立即质问陈曼仪:“你是想要戏弄我?你们上床了吗?我有什么比不上他?”陈曼仪便指自己在一次北京“Layover”[注 5]时,已经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并称答应复合只是欺骗玩弄他而已,然后更以粗言秽语侮辱和挑衅他。在争执期间,陈曼仪一直试图抢回其手机,故抓和捶了他的背部,甚至还用双手掐着他颈项,导致他无法呼吸且更加愤怒,因此他转身拉走陈曼仪双手并反掐其颈部。他形容自己当时失控,头脑一片空白,没有感觉,不知道掐了她多久,不记得她是脸朝上或下。直至感觉到脚旁湿了才恢复了意识,发现自己坐了在陈曼仪身上,并察觉陈曼仪已完全没有反应和呼吸脉搏,[54]他醒觉到自己杀了人,因此立即向陈曼仪施行心肺复苏,惟双手无力。他感到迷惘和惊慌,但没勇气报警求助,遂抱起陈曼仪放进衣柜里掩藏,并将其个人物品放在其床铺上。[55][56][57]
然后他回到自己家里收拾细软,并取走其父母10多万元的公司款项后便临时去了内地,但数小时后又折返回港打算自首,但最终没有勇气走进警署而放弃自首。12月6日晚上,他相约好友曾善贤倾谈,表示自己在杀人后得到“解脱”,因为不用再被陈曼仪欺骗和背叛,之后他与曾善贤便一直喝酒至醉倒,故他对当晚的事情大部分也没印象。但他否认曾善贤在庭上指他在较早之前已想杀陈曼仪一说,亦否认自己在案发当天是强行冲进陈曼仪的寓所,并称他小时候将游戏机扔下街一事是没有发生过的。12月7日晚上,他再经皇岗口岸离港,成功潜逃,并在深圳龙岗区一直居住至被捕。在潜逃期间,他心里愧疚不安,需要喝酒和服用安眠药才能稍稍入睡。而且他当时曾服食约20颗安眠药并试图烧炭自杀,但因为药力和酒精的关系,他没有耐心,在未点燃炭炉前就睡着了。他指被捕对他而言是个解脱,他对于自己一时冲动而夺去了一条性命感到非常内疚和后悔,认为如何也无法补救。[56][58]
控方反驳
编辑控方质疑莫俊贤的供词前言不对后语,认为他以“事隔多年而对很多细节没印象”作捏造案情的籍口。例如他曾详细阐述杀害陈曼仪后将其个人物品逐一收拾好的各个位置,指是因为警方在录取口供时提供了现场照片才忆起相关位置,但控方指出警方没有向他展示过任何照片,只出示了证物。控方亦指出案发前莫俊贤其实早已与陈曼仪分了手,他向曾善贤透露杀人事件时,曾说过“分手后心里很难受、很辛苦”,显示出那时他承认了与陈曼仪已分手,并非处于“冷静期”。另外,从闭路电视片段可见,他与曾善贤在酒吧喝酒玩乐后离开时是步履稳健的,并不是莫俊贤供词所称的醉得不清醒。控方再根据曾善贤的供词,反驳莫俊贤声称自己不知道陈曼仪的工作时间表为谎言,因为他是在得悉时间表后,先在陈曼仪家门外埋伏了约40分钟,待陈曼仪出门上班时冲进屋内,再强迫陈曼仪致电其公司请假,并与陈曼仪争执谈判1个多小时后得知二人复合无望,觉得“我得不到的东西也绝不会让给别人”,于是杀害陈曼仪;供词所述的与陈曼仪约好上门取衣物、要求复合成功但从陈曼仪的WhatsApp对话发现已另结新欢、被陈曼仪挑衅及戏弄、杀人时意识在失控的状态等说法,均是子虚乌有。他指自己发现陈曼仪奄奄一息,曾“尝试尽力令她苏醒回来”,选择以自己在1999年的兴趣班学过、但不合格且近乎忘记的急救知识替她急救,此举非常不合理,正常应该叫救护车才是最有效办法,故质疑他根本是存心杀害陈曼仪。[59]控方亦指莫俊贤的妒忌心及占有欲很强,他并非透过陈曼仪的WhatsApp对话发现她有新男友,而是从Facebook窥探得知;陈曼仪与莫俊贤分手后,封锁了他的Facebook账号,但他稍后即开设了新账号以暗中观察陈曼仪的生活,并得悉陈曼仪有了新男友后,便如“我得不到的东西也绝不会让给别人”那样,因爱成恨而要杀害陈曼仪。而莫俊贤则全盘否认控方对其证供的反驳,表示他与曾善贤可能因酒精影响而不太清醒,部分对话也不准确,因此指出曾善贤的供词有误。[60][61]
专家证供
编辑负责替陈曼仪验尸的卫生署高级法医赖世泽出庭作供时指,2013年12月8日清晨,他到了陈曼仪尸体被发现的睡房作初步观察,看见陈曼仪侧躺在肇事衣柜的下层,身体如婴儿般蜷曲著,身穿着整齐的港龙航空制服,制服裙子被卷起至露出内裤,颈上带有半圈围巾,颈部有横向长形的瘀伤,头部稍微下垂,舌头微微伸出,鼻孔及眼睛流出血水,脸部严重浮肿,脸色因缺氧而呈现蓝色,估计是因为陈曼仪的颈部曾经受压令血液积压在头部,加上尸体被长时间以头下脚上的姿势摆放所引致;而尸体四肢十分僵硬,他需要用力松开其关节才可将之抬离衣柜。2天后,他为陈曼仪的尸体作详细验尸,证实其死因为窒息,确认尸体身躯没任何损伤,但其右眼因微丝血管爆裂而充血,而且肺部已经开始分解。此外,他发现颈部共有5个伤处,包括2道横向的擦伤和3条垂直但不明显的抓痕,而且颈背肌肉亦有拉伤,故推断其中2道横向伤痕是由带状软物勒成,例如陈曼仪离世时颈上所带着的制服围巾;而其余伤痕则可能是陈曼仪挣扎试图扯开勒着她的物件所造成。另外,他发现陈曼仪大腿上有瘀伤,故相信凶手在勒杀陈曼仪时,双膝跪在其大腿上。他同时指出尸体的喉咙软骨并没有碎裂,而且其颈部有横间状瘀伤,以双手捏毙需要让手指力量集中在一点捏紧,难以划出横间状伤痕,因此不认为陈曼仪是如莫俊贤供称那样被双手捏毙。他表示,如莫俊贤的口供所述,将陈曼仪按倒在地上后捏颈的状况是不会令其后颈承受重压,故没可能导致其颈背肌肉拉伤。另外,尸体的胸骨及胸口没有任何伤痕,但莫俊贤在口供曾称自己有替陈曼仪施行约10多分钟的心肺复苏,而心肺复苏是需要以每分钟60至100次的频率重复按压病人胸部,若莫俊贤有认真进行急救,尸体的胸部皮肤及以下组织会留有瘀伤或受压痕迹,因而带出莫俊贤的口供与实际并不一致。同时,他指陈曼仪在最后失去知觉的失禁无法反映到其死亡,因为经历着极大恐惧和痛楚亦能引致失禁;若莫俊贤于当刻立即为陈曼仪进行急救,很大机会能救回陈曼仪,故他非常质疑莫俊贤有否尝试拯救过陈曼仪。[26][62][63]
结案陈词
编辑控辩双方结案陈词。控方向陪审团指出莫俊贤在审讯期间多次更改供词,而且其证供与多名证人的供词不符,应审视其供词的可信性。此外,控方指其好友曾善贤已将得知的内容坦白地在庭上说明,且曾善贤并没有任何动机要诬陷他。同时,他在案发后表现得非常镇定、毫不慌乱,例如案发后以陈曼仪的提款卡提款、相约好友消遣等,故认为他是有预谋杀人、一切尽在其计划之中。此外,控方以他潜逃后仍组织家庭一事,指出他为人自私、不负责任,除了对杀害陈曼仪毫无悔意并企图在证词上诬蔑她之外,还会因为可能被拘捕入狱而无法给儿子幸福的家庭。而辩方就强调莫俊贤并非有计划杀人,表示他犯案后没急着逃离现场、而且还向好友透露自己犯案,同时指控方亦无法拿出他犯案前有否预知陈曼仪家里情况的证据,认为他是没有预谋犯案。[64][65]
判决
编辑2018年5月8日,主审法官邱智立引导陪审团裁决,指各证人的证供或会因为事隔久远而不准确,但不准确的地方要疑点利益归于被告。[66]邱智立斥责莫俊贤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和占有欲,而夺去了陈曼仪年轻貌美、尚有大好前途的宝贵生命。莫俊贤口里说着自己深感懊悔及深爱着陈曼仪,但在身上完全看不出来;他为求脱罪,在审讯中毫不尊重地连番编造谎言指控陈曼仪,令其隐私被呈堂公审;在杀害了自己的爱人后,竟能如此冷血及冷静地偷去其财物变卖,令人难以想像和震惊;甚至案发后在潜逃时,还结识新女友为他生孩子,明显完全没替儿子和女友以后的幸福和未来着想,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莫俊贤亦明显没有在2013年9月二人冲突之事里汲取教训。邱智立指明白严厉处罚莫俊贤会导致其家庭失去依靠,但法庭必须依例严惩。[67][68]
由5男2女组成的陪审团退庭商议4小时后,以6比1大比数裁定被告莫俊贤谋杀罪名成立,加上他在审讯前已承认的1项盗窃及1项企图盗窃罪,共被判处终身监禁及监禁9个月,全部刑期同期执行。[68][69]
上诉
编辑2020年3月26日,莫俊贤不服判决,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代表他的辩方律师质疑,主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的过程中有误导之嫌,因为法官当时提及莫俊贤在2013年9月曾“Mistreated”[注 6]陈曼仪,会导致陪审团有先入为主的感觉,并倾向相信陈曼仪是遭到莫俊贤的“Mistreated”而与之分手,之后莫俊贤因出于妒忌而有预谋地重施故技杀害陈曼仪,这样会使莫俊贤得不到公平的裁决。辩方亦认为,裁判法院当时就此事件只判处莫俊贤自签守行为,故没有留下案底,审讯过程没有提及此事件的必要。此外,辩方质疑莫俊贤的好友曾善贤的供词有糢糊的地方,指控方不应完全依赖其证供。而律政司一方则回应表示“Mistreated”是控方对莫俊贤向受害者作出袭击行为的概括,认为不属于误导,更是控方对莫俊贤的让步;[70]又称控方有必要提及此事件,以证明二人的情侣关系其实早已完结,而并非莫俊贤供词提及的“在冷静期”。(上诉案件编号:CACC 144/2018)[71]
参见
编辑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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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编辑- HKSAR v. MOK CHUN YIN HCCC 243/2017(高等法院判词)、CACC 144/2018(上诉法庭判词)
- 荃威花园空姐衣柜藏尸案相关YouTube影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