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伯国成立时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从1432年开始成为勃艮第属尼德兰的一部分。1482年后,荷兰伯国被哈布斯堡王朝继承,成为哈布斯堡尼德兰的一部分。1581年尼德兰宣布独立后,荷兰伯国成为尼德兰的一省,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的七个省中占据主导地位。根据估计,1622年时,尼德兰联省共和国44%的人口都居住在荷兰伯国境内。荷兰伯国的疆域大约位于现代荷兰北荷兰省南荷兰省境内[1][2]

荷兰伯国
Graafschap Holland
1091–1795
格言:"Vigilate Deo confidentes"(拉丁语)
1350年左右时的荷兰伯国疆域
1350年左右时的荷兰伯国疆域
地位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
勃艮第属尼德兰的一部分 (1432–1482)
哈布斯堡尼德兰的一部分(1482–1581)
荷兰共和国的一部分(1581–1795)
首都海牙
常用语言古弗里西亚语英语Old Frisian
古荷兰语
中古荷兰语
荷兰语
宗教
罗马天主教
归正宗
历史时期中世纪近代
• 立国
11世纪
1581年7月26日
1795年1月18日
ISO 3166码NL
前身
继承
下洛泰林吉亚公国
巴达维亚共和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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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A Century of Dutch Manuscript illuminati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 5. GGKEY:JPKDE7YP8EK. 
  2. ^ S. R. Epstein. Town and Country in Europe, 1300-18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54. ISBN 978-0-521-54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