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县,中国山东省旧县名,在今菏泽市境,牡丹区前身。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曹州直隶州升为曹州府,由此设立附郭县,是为菏泽县。清代考评:繁,疲,难[1]。民国初年,全国废府,菏泽县直属山东省。历属岱南道、济宁道、曹濮道。
1949年时,属平原省菏泽专区。1952年,废平原省,随菏泽专区划回山东省。后属菏泽地区。1983年,撤县改区,设立牡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