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县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曹州直隶州升为曹州府,由此设立附郭县,是为菏泽县。清代考评:繁,疲,难[1]。民国初年,全国废府,菏泽县直属山东省。历属岱南道、济宁道、曹濮道。
1947年,中华民国内政部编撰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中,菏泽县为二等县,县域面积为1483.00平方公里,人口434763人[2]:121。1949年时,属中共政权设置的平原省菏泽专区。1952年,废平原省,随菏泽专区划回山东省。后属菏泽地区。1983年,撤县改区,设立牡丹区。
注释
编辑- ^ 《清史稿·卷六十一·志三十六》曹州府:繁,疲,难。隶兖沂曹济道。总兵驻。初沿明制,为兖州属州。雍正二年直隶,仍领县二。八年,钜野、嘉祥自兖割隶。十三年为府,置附郭。降濮并所领县三……菏泽繁,疲,难。倚。黄河自直隶开州入,其南瓠子故道。水经注,东至济阴句阳为新沟。城南:灉河。又南:北渠、泲河。水经注,北泲东北迳煮枣城南、冤朐北、莒都南。冤水,今大祢沟。有沙土集巡司。单,繁,疲,难……
- ^ 中华民国内政部(编). 16.山東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国·上海市: 商务印书馆. 1947 [2024-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