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廓(379年—426年1月21日),子度济阳郡考城县人。东晋末及南朝宋时期官员。蔡廓曾祖是东晋领司徒蔡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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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廓博览群书,平时言行亦遵从礼法。最初蔡廓任著作佐郎,后历任司徒主簿、尚书度支殿中郎、通直郎、太尉参军、司徒属、中书郎及黄门郎等职。期时主政的刘裕以蔡廓为人方正耿直,悠闲朴素而赏识他,在自己加领兖州时就任命蔡廓为别驾从事史,将兖州州事都交给他处理。不久先后转任中军咨议参军及太尉从事中郎,但尚未拜任从事中郎就因为母守三年丧而离职。丧期过后刘裕已为相国,重新命蔡廊为从事中郎,领记室。因着刘裕受封宋公,建宋国,蔡廓转任宋国侍中。

后来世子左卫率谢灵运随意杀人,御史中丞王准之因没有上奏弹劾灵运而被免职,刘裕看中蔡廓为人刚直,容忍不了不合正道之事的特质而让其补上御史中丞一职。蔡廓上任后多有奏报,群僚见此亦慑于其威,风气肃然。当时的中书令傅亮很受刘裕重用,才学也是当时最优秀的,故其时朝廷礼仪和典章都由傅亮决定,咨询蔡廓后才实施。不过蔡廓在与傅亮意向不同时并不会屈从。蔡廓后先后转任司徒左长史及外任豫章太守,随后又于宋少帝年间获征召为吏部尚书,不过蔡廓就请傅隆向傅亮传话道:“选举官员之事若果全都由我处理,没问题;否则我不能拜官呀。”傅亮告知时任录尚书事徐羡之,羡之就说:“黄门郎职位以下的都由蔡廓决定,我们不理;至于以上的,应该一起作决定。”蔡廓知悉后就说:“我不可以为徐干木署纸尾呀。”选事的选案黄纸上要有吏部尚书及录尚书事的签名,故此蔡廓这样说,亦不肯拜官[1][2]。徐羡之亦知其正直,不想他处在要职上,遂调他为祠部尚书。

元嘉元年(424年),徐羡之、傅亮及谢晦共废宋少帝为营阳王,改立宜都王刘义隆为帝,即宋文帝。当时傅亮带着群僚去荆州迎文帝到建康,蔡廓亦有随行,但到寻阳时就因病而不能前进,但傅亮还是要继续行程,于是临行前就找他道别,蔡廓就对他说:“营阳王在吴郡应该要厚加供奉。若果营阳王不幸离世,你们都会有弑主的恶名,难以再立于此世呀。”傅亮当时已经和徐羡之决定要杀害少帝,听罢后立即写信制止,但赶不及,傅亮的行为还弄得徐羡之大怒[3]。文帝即位后,行荆州刺史谢晦正式上任荆州刺史,临行前特别单独向蔡廓问及自己的命运,蔡廓说:“你受先帝顾命,以社稷为任,废黜昏主而立明君,义理上还算可以。但你杀了文帝两个哥哥,却以其为君,挟著震主之威而据有荆州上流重地,用前人历史教训看,很难安然免祸”[4]。后三人皆为文帝所诛杀。元嘉二年十二月戊申日(426年1月21日),蔡廓去世,享年四十七岁,朝廷追赠太常[5][6]

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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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廓虽然年纪不大,官位亦不高,但为当时人所推重,故蔡廓每到新年时都会整理好衣冠迎接来访宾客。又东晋时刘裕心腹丹杨尹刘穆之权重一时,朝野众人都来结交他,亦因唯蔡廓、谢混、谢方明及郗僧施四人不来而引而为憾。至刘裕消灭刘毅,诛杀谢混及郗僧施后,方明及廓去拜访刘穆之,令其十分高兴,并称他们是“鼎才”[7][8]
  • 蔡廓事兄蔡轨如父,家事都会问过他才做,俸禄和赏赐都全交给他,有需要时才去问掌管财物者拿取。一次蔡廓随刘裕至彭城,妻郗氏写信给他说要夏天的衣服,蔡廓就回信称时任给事中的蔡轨应当有所安排,不必另外寄送。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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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裕:“羊徽、蔡廓,可平世三公。”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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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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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系,官至抚军长史
  • 蔡𬘭,司徒左西属
  • 蔡轨

郗氏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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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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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书·蔡廓传》:“廓因北地傅隆问亮:‘选事若悉以见付,不论;不然,不能拜也。’亮以语录尚书徐羡之,羡之曰:‘黄门郎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复厝怀;自此以上,故宜共参同异。’廓曰:‘我不能为徐徐干木署纸尾也。’遂不拜。干木,羡之小字也。选案黄纸,录尚书与吏部尚书连名,故廓云‘署纸尾’也。”
  2. ^ 《太平广记·卷186》〈蔡廓〉
  3. ^ 《宋书·蔡廓传》:“亮将进路,诣廓别,廓谓曰:‘营阳在吴,宜厚加供奉。营阳不幸,卿诸人有弑主之名,欲立于世,将可得邪。’亮已与羡之议害少帝,乃驰信止之,信至,已不及。羡之大怒曰:‘与人共计议,云何裁转背,便卖恶于人。’”
  4. ^ 《宋书·蔡廓传》:“及太祖即位,谢晦将之荆州,与廓别,屏人问曰:‘吾其免乎?’廓曰:‘卿受先帝顾命,任以社稷,废昏立明,义无不可。但杀人二昆,而以之北面,挟震主之威,据上流之重,以古推今,自免为难也。’”
  5. ^ 《建康实录·卷十二》:“(元嘉二年)十二月戊申,蔡廓卒,赠太常。”
  6. ^ 台湾中央研究院数位文化中心两千年中西历转换
  7. ^ 《南史‧谢方明传》:“丹阳尹刘穆之权重当时,朝野辐凑,其不至者唯(谢)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已。穆之甚恨。及(谢)混等诛后,方明、廓来往造穆之,穆之大悦。”
  8. ^ 《建康实录·卷十二》:“初,刘穆之当朝,士毕集。唯谢混、郗僧施、谢方明、蔡廓等数人不至,穆之为憾。谢混等既诛,蔡廓、方明始就穆之,穆之并称于高祖曰:‘鼎才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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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卷57》,出自沈约宋书
 南史·卷29》,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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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书》列传第十七
  • 《南史·卷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