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

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简称教改会,1994年到1996年间中华民国连战内阁设置的一个部会,依据1994年7月28日行政院会议通过的《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设置要点》设置,1994年9月21日成立,由行政院院长连战提请总统李登辉特任李远哲为主任委员,在1996年12月2日解散。

主任委员李远哲为召集人,副召集人为张京育,委员是牟中原何寿川余陈月瑛李亦园李国伟沈君山、周丽玉、林明美、林清江施振荣韦端孙震殷允芃马哲儒张清溪曹亮吉陈伯璋陈其南游锡堃、黄炳煌、黄荣村黄镇台杨国枢杨国赐、万家春、刘兆玄、邓启福、简茂发,委员兼执行秘书是曾宪政

依据《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设置要点》第6点规定,教改会委员、研究委员、正副执行秘书及工作人员均为“无给职”,只有非本机关的委员和研究委员得依规定支领出席费或交通费。

教改会是阶段性任务编组,工作人员系“视业务需要依规定聘兼所需人员分组办事”,研究委员系“由教改会提经行政院同意后向有关机关、学校借调聘兼”(依据《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设置要点》第3点、第7点)。

教改会运作期间,出版机关刊物《教改通讯》,发表《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第一期咨议报告书》、《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第二期咨议报告书》、《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第三期咨议报告书》、《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第四期咨议报告书》、《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总咨议报告书》。

教改会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总咨议报告书》后解散,李远哲在《总咨议报告书》的序文里指出: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是时任教育部部长郭为藩首先倡议组织,时任行政院院长连战邀请他担任召集人。他同时指出:

  • 根据《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设置要点》,教改会应向行政院院长定期提出咨议报告书,经行政院核定其改革方向与具体方案后,即分行各有关机关办理。
  • 教改会只是1个为期2年的临时编组,负责重大教育改革方案或政策的拟议、审议、建议、咨询等任务,而不是长期执行教育实务工作的单位。
  • 真正落实教育改革的工作,需要行政院各部会、尤其是教育部的继续努力。切盼行政院能成立“教育改革推动委员会”,积极推动《总咨议报告书》的各项兴革建议。也期盼立法院教育委员会能代表民意,认真监督教育改革的进展。如果时任总统李登辉继续坚持教育改革是心灵改革的治国大政,则社会追求现代化、高品质教育的意愿会更顺利实现。

后来,教改会委员游锡堃(2002年)、刘兆玄(2008年)升任行政院院长(游锡堃2000年升任行政院副院长,同年转任总统府秘书长;刘兆玄1997年升任行政院副院长;1998年1月起以行政院副院长兼行政院教育改革推动小组召集人);林清江(1998年)、黄荣村(2002年)升任教育部部长并为政务委员(林清江1996年升任考试院考试委员;黄荣村2000年升任行政院不管部会政务委员);黄镇台升任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主任委员(1998年),陈其南升任行政院政务委员(2002年)、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2004年);韦端升任行政院主计长(1996年);杨国赐升任教育部政务次长(1999年)、国立嘉义大学校长(2000年),委员兼执行秘书曾宪政历任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长、国立新竹教育大学校长。

教改会解散后,时任副总统兼行政院院长连战下令行政院成立跨部会“教育改革推动小组”。

1998年1月,萧万长内阁设置“行政院教育改革推动小组”,由副阁揆、前教改会委员刘兆玄担任召集人。

1998年5月14日,行政院会议通过“教育改革行动方案”,编列5年新台币1570亿元的经费推动教育改革的重点工作,萧万长当天裁示:“请推动小组召集人刘副院长协调教育部,融合‘教育改革总咨议报告书’及教育部原先提出的‘教育改革总体计划纲要’,择取其中最重要的改革项目拟具‘教育改革行动方案’,作为落实教育改革工作与评估教育改革成效的依据。在本院‘教改推动小组’审议过程中与各方专家学者达到充份的共识”。

2001年初,媒体报导“教育改革推动小组”将废除,时任行政院新闻局局长苏正平在2001年2月12日发布的新闻稿中表达行政院立场:“集思广益,依规定程序处理。”“报载教育部曾两度行文本院吁请评估教育改革推动小组功能、曾部长并口头向行政院长官建议取消教育改革推动小组、及教育部从农历年前一直催促教育改革推动小组开会等情,经查均非事实。”

2002年10月19日,时任行政院院长、前教改会委员游锡堃表示,政府决定提高层级,将“教育改革推动小组”改组成“教育改革推动委员会”,由他亲自担任召集人,希能顺利推动教改;改组完成与否,却没有相关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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