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
(重定向自行政院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
此条目或其章节极大或完全地依赖于某个单一的来源。 (2018年8月7日) |
行政院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是国民政府为了管理英国退还庚款所设立的董事会,成立于1931年4月,直接隶属于行政院。董事长为朱家骅,副董事长为马锡尔。
简介
编辑1901年,八国联军失利的清朝政府于辛丑条约中,与联军的各国割地赔款;其赔款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分39年缴纳,称为庚子赔款,简称庚款。国民政府成立后,各国见中国逐渐统一强盛,均以各种理由退还或免除其款项。而“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正是处理妥用英国退还庚款的相关对口单位。
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设十五名董事,其中中华民国国籍者十名、英国国籍者五名,任期各为一至三年不一。另外,该会董事长为董事之一,必须由国民政府指派。而董事会管理金额之主要功能与贡献为:
- 水利事业
- 导淮工程
- 黄河堵口工程
- 电气工业
- 首都(南京市)电厂
- 戚墅堰电厂
- 中有电气试验所
- 资源委员会
1947年12月,《中华民国宪法》施行后,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更名为“中英文教基金董事会”。
1975年9月1日,铨叙部“台为特三字第27428号函”:“公教人员曾在中英文教基金董事会及其前身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任职之年资,于办理退休时,准予并计。”[1]
参考文献
编辑- ^ 銓敘部臺為特三字第27428號函. [2017-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