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选

補缺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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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选是为递补政治职位的出缺而举行的非常规选举,只会在一个或多个政治职位(例如民选政务官议会席位)有出缺时才会进行,以补回空缺职务的余下任期。补选能够维持该政治职位的代表性[1]

各国对议会空缺的办理有所不同,通常会依照各国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该单一职位的剩余任期不长(例如不到半年),通常不会举行补选,而是会直接由上级指派代理人选、或直接让该职位空缺至新一任人选选出为止。

另外如果复数选区可能会在议员数出缺至一定程度才会补选,否则就缺额至任期结束,也可能一出缺就补选(如日本)或直接按一定条件依照顺序递补当选。

起源 编辑

托马斯·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在16世纪的改革议会期间制定了填补英国下议院空缺席位的程序; 以前,一个成员去世后,座位一直空着。克伦威尔(Cromwell)设计了新的选举,由国王选择时由国王召集。这使得确保座位奖励冠冕的同伴很简单。[2]

单一选区 编辑

补选在通过选举自己的议会多数国家举行的单一选区,是否有或没有一个定论。这包括大多数英联邦国家,例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巴基斯坦,以及非英联邦国家,例如法国。

在美国,这些竞赛被称为“特别选举”,因为它们并不总是像常规国会选举那样在选举日举行。当众议院,州议会或地方立法机构的议席空缺时,举行特别选举。在联邦一级,美国宪法要求众议院的空缺必须进行特别选举(与参议院不同,参议院要根据所涉州的法律来确定空缺的填补方式)。在多数情况下,通过特别选举填补空缺的情况下,还将举行一次初选,以确定哪些候选人代表主要政党。

复数选区 编辑

补选状况 编辑

日本 编辑

如果出缺的席次发生是在参议院,复数选区一出缺就补选[3]

中华民国 编辑

复数选区在议员数出缺至整体十分之三或选区内二分之一才会补选,否则就缺额至任期结束

香港 编辑

马来西亚 编辑

2008-2013年

2013-2018年

2018年-至今

参考资料 编辑

  1. ^ Knotts, H. Gibbs; Ragusa, Jordan M. The Nationalization of Special Elections for the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Journal of Elections, Public Opinion and Parties. 2016-01-02, 26 (1): 22–39 [2018-01-14]. ISSN 1745-7289. doi:10.1080/17457289.2015.106349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3). 
  2. ^ Jennifer Loach. Parliament Under the Tudors.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90. p. 36
  3. ^ 公职选挙法第33条の2 (平成12年法律第62号の改正による)。戦后の补欠选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立国会図书馆‘レファレンス’No659(2005年12月)78ページ页の脚注17。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