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乾(1530年—?),字伯贞,号纯吾,河南河南卫官籍直隶庐州府合肥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许乾

大明永平府知府
籍贯 直隶庐州府合肥县
字号 字伯桢,号纯吾
出生 庚寅正月十四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配阎氏,封孺人
亲属 (子)克肖、克绍、克从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嘉靖三十一年河南乡试第六十一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七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进士[1][2][3]。都察院观政,本年十月授河间府推官,隆庆三年(1569年)四月行取,丁忧。五年十二月选授江西道御史,差巡按甘肃,万历二年(1574年)六月养病,五年五月复除本道御史,七月差巡按真定。六年八月升官至永平府知府,九月以病致仕,卒。

家族 编辑

曾祖许通,百户;祖父许鸾,百户;父许尧,母昌氏;继母黄氏[4]。弟许坤、许守和(百户)。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陈文新主编. 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 下.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年9月: 2465. ISBN 978-7-307-07097-4.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方岳
明朝河间府推官
1565年-1569年
继任:
马应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