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山承宣越南语Thừa Tuyên Lạng Sơn承宣諒山),是后黎朝十三承宣之一,初设于黎圣宗光顺七年(1466年),西接太原承宣,南壤京北承宣,东邻安邦承宣,北同中国广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邻。

谅山承宣(处、镇)
后黎朝承宣
黎圣宗光顺七年(1466年)-阮圣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黎圣宗洪德六年(公元1475年)行政区划
历史 
• 成立
黎圣宗光顺七年(1466年)
• 废除
阮圣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前身
继承
北道
谅山省
今属于谅山省

建制沿革 编辑

黎太祖顺天元年(1428年),以原属明谅山府属北道。黎圣宗光顺七年(1466年)改置谅山承宣,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改题为处。黎襄翼帝洪顺年间,改为镇。

南北朝时,谅山镇之地属莫朝(北朝)。

西山朝初谅山镇属北城总镇所辖,阮圣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撤北城诸,谅山镇改设谅山省

行政区划 编辑

谅山承宣领一府七州

参考 编辑

  1. ^ 潘清简等.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 卷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