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神社是日本神社的一种类型,以殉职的自卫官、警察为主祭神。目前在日本除了东京都神奈川县,其他道府县皆有护国神社。

在日本内地的护国神社,其原为明治时期在各地私自设立的“招魂社日语招魂社”,但由于“招魂”是特定时间的行为,与恒久存在的“社”含义冲突,在1939年统一改名为护国神社,并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是由内务省官方管辖,与靖国神社一起具有官方地位,但在战后被盟军占领后被要求切断联系,则改为各自独立的民营宗教法人。另外与靖国神社平等地祭拜广泛涉及日本战争相关所有人物(包含现在认为外国籍人士等)不一样,随着时间的发展两社开始有所差异,限于各地出身战前军警武士大名、战后的自卫官、警消人员、甚至是平民救难者等等只有因故死亡后才能列入当地护国神社,另外由于祭祀方法不同(招魂而非侍奉),两社是并行存在而祭拜对象可以有部分重叠,但其之间目前已经没有关联,各地护国神社的经营标准也各有特色。[1]

指定护国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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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昭和14年)4月1日,日本内务省指定公告了34座护国神社,在二战结束时,共有指定51社。除了内务省公告的护国神社之外,还有日本本土外地各自公告的的桦太护国神社台湾护国神社京城护国神社罗南护国神社等境外神社。

护国神社以1府县1社为原则,崇敬地域较广的北海道则有3社,而岐阜县兵库县岛根县广岛县有2社,则是因为县内有多个陆军联队,以及地方意识较强因素;在东京都有祭祀全国英灵的靖国神社,因此在东京都并无护国神社。此外,神奈川县护国神社、宫崎县护国神社、熊本县护国神社日语熊本県護国神社三社至1945年(昭和20年)8月15日仍未完工,之后随着日本战败而国家就停止了兴建工程,后来有些才以私人募资方式自行补完。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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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蔡锦堂. 臺灣的忠烈祠與日本的護國神社.靖國神社之比較研究* (PDF). 师大台湾史学报. 2010, (三) [2024-10-2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8-27) –通过台湾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