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神社是日本神社的一種類型,以殉職的自衛官、警察為主祭神。目前在日本除了東京都神奈川縣,其他道府縣皆有護國神社。

在日本內地的護國神社,其原為明治時期在各地私自設立的「招魂社日語招魂社」,但由於「招魂」是特定時間的行為,與恆久存在的「社」含義衝突,在1939年統一改名為護國神社,並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是由內務省官方管轄,與靖國神社一起具有官方地位,但在戰後被盟軍佔領後被要求切斷聯繫,則改為各自獨立的民營宗教法人。另外與靖國神社平等地祭拜廣泛涉及日本戰爭相關所有人物(包含現在認為外國籍人士等)不一樣,隨着時間的發展兩社開始有所差異,限於各地出身戰前軍警武士大名、戰後的自衛官、警消人員、甚至是平民救難者等等只有因故死亡後才能列入當地護國神社,另外由於祭祀方法不同(招魂而非侍奉),兩社是並行存在而祭拜對象可以有部分重疊,但其之間目前已經沒有關聯,各地護國神社的經營標準也各有特色。[1]

指定護國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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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昭和14年)4月1日,日本內務省指定公告了34座護國神社,在二戰結束時,共有指定51社。除了內務省公告的護國神社之外,還有日本本土外地各自公告的的樺太護國神社臺灣護國神社京城護國神社羅南護國神社等境外神社。

護國神社以1府縣1社為原則,崇敬地域較廣的北海道則有3社,而岐阜縣兵庫縣島根縣廣島縣有2社,則是因為縣內有多個陸軍聯隊,以及地方意識較強因素;在東京都有祭祀全國英靈的靖國神社,因此在東京都並無護國神社。此外,神奈川縣護國神社、宮崎縣護國神社、熊本縣護國神社日語熊本県護国神社三社至1945年(昭和20年)8月15日仍未完工,之後隨着日本戰敗而國家就停止了興建工程,後來有些才以私人募資方式自行補完。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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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蔡錦堂. 臺灣的忠烈祠與日本的護國神社.靖國神社之比較研究* (PDF). 師大臺灣史學報. 2010, (三) –透過臺灣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