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
(重定向自认缴资本)
实收资本(英语:Paid-in capital、Contributed capital),又称投入资本[1],即所谓的发行资本(又称已发行资本),指的是股东实际将现金或实物投入公司的资本额[2][3],为投资者在发行普通股或优先股期间“实收”的资本金额,包括股票的面值加上超过面值的金额。实收资本代表企业通过出售其股权而不是从正在进行的业务运营中筹集的资金。
基本概念
编辑实收资本 = A + B[4]
A = 股份资本(股本 = 普通股本 + 优先股本)[5]
B =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 额外实收资本)[6]
额外实收资本
编辑额外实收资本(英语: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 APIC),可被视为“超过面值的出资”;当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募股阶段直接从公司购买新发行的股票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且唯一只会在首次公开募股发生。
额外实收资本与实收资本相同,于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部分下逐项列出,且其更被视为公司的一个盈利机会,因为它导致企业能在无需提供任何抵押品作为回报的情况之下从股东那里获得多余的现金。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存档副本. [2020-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0).
- ^ 和荣许. 國際貿易實務操作:進階篇. 五南. 2005: 页534. ISBN 9789571137995.
- ^ 王泰允. 資本有註冊及實收之分. 经济日报. 2002-09-07: 22版.
- ^ 投入資本. 金融与投资/投资学原理. 台湾银行 - 基金大观园. [201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3).
- ^ 皮亚斯. 現代經濟學辭典. 五南. 2006: 页294. ISBN 9789571140377.
- ^ 資本公積. 金融与投资/投资学原理. 台湾银行 - 基金大观园. [201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5).
延伸阅读
编辑- 曾炳霖:《论资本三原则在实务运作上之存在价值》(东海大学法律学系,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