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收資本
實收資本(英語:Paid-in capital、Contributed capital),又稱投入資本[1],即所謂的發行資本(又稱已發行資本),指的是股東實際將現金或實物投入公司的資本額[2][3],為投資者在發行普通股或優先股期間「實收」的資本金額,包括股票的面值加上超過面值的金額。實收資本代表企業通過出售其股權而不是從正在進行的業務運營中籌集的資金。
基本概念
编辑實收資本 = A + B[4]
A = 股份資本(股本 = 普通股本 + 優先股本)[5]
B = 資本公積(資本公積 = 額外實收資本)[6]
額外實收資本
编辑額外實收資本(英語: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 APIC),可被視為「超過面值的出資」;當投資者在首次公開募股階段直接從公司購買新發行的股票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且唯一只會在首次公開募股發生。
額外實收資本與實收資本相同,於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部分下逐項列出,且其更被視為公司的一個盈利機會,因為它導致企業能在無需提供任何抵押品作為回報的情況之下從股東那裡獲得多餘的現金。
參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存档副本. [2020-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0).
- ^ 和榮許. 國際貿易實務操作:進階篇. 五南. 2005: 頁534. ISBN 9789571137995.
- ^ 王泰允. 資本有註冊及實收之分. 經濟日報. 2002-09-07: 22版.
- ^ 投入資本. 金融與投資/投資學原理. 臺灣銀行 - 基金大觀園. [201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3).
- ^ 皮亚斯. 現代經濟學辭典. 五南. 2006: 頁294. ISBN 9789571140377.
- ^ 資本公積. 金融與投資/投資學原理. 臺灣銀行 - 基金大觀園. [201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5).
延伸閱讀
编辑- 曾炳霖:《論資本三原則在實務運作上之存在價值》(東海大學法律學系,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