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贵州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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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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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谷正伦任贵州省主席。1949年底,随着第二次国共内战军事失利,效忠中华民国政府的军队在贵州省内节节败退。12月间,贵州省的残余国府势力发生一系列投诚事件。国军第十九兵团和贵州军警、政府于12月10日在普安县宣布投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即普安起义。同日,在云南昆明的省政府秘书长何朝宗受前一日卢汉云南起义影响,以贵州省代主席身份宣布贵州起义。同月下旬,贵州省政府铜质印信、主席官章及省府电台人员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接收[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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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刘宝贤. 《谷正伦在贵州的最后岁月》. 贵州文史 (贵州省贵阳市: 政协贵阳市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2006, (2006年第6期): 28–32. ISSN 1007-6778 (简体中文). 我们到达昆明后,住谊安大厦……本来约定第二天就搬过去,不料当天夜晚12点过钟,就听到卢汉宣布起义的广播,我随即与刘剑白商量,请何朝宗以贵州省政府代主席名义通电号召贵州部队起义,弃暗投明。同时分别电呈毛主席、朱总司令及贵州杨勇主席,宣布自即日起脱离国民党反动集团,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旋接杨勇主席复电“先生归向人民,特表欢迎,黔省逃昆物资,请就地集中,武装部队待命整编,一俟交通恢复,请即回黔,进行交代”。何接到复电后,要我于12月20日携带原贵州省政府铜质印信、主席官章及省府电台人员回贵阳向省人委进行交代,并将黔省逃昆物资等情况向有关领导做了汇报。承徐健生秘书长亲切接待并按指示将原省府的印、章交秘书处徐治生同志接收,我被留在省人委秘书处工作。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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