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犨
赵犨(824年—889年),中国唐朝末年军阀,据点在陈州。是宣武军节度使朱全忠的可靠盟友,子赵岩为朱全忠女婿且在朱全忠建立后梁后在后梁为官。
赵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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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824年 唐朝 |
逝世 | 889年 唐朝陈州 |
职业 | 唐朝军阀 |
家世
编辑赵犨是宛丘人,生于唐敬宗长庆四年(824年)。祖上为天水人,曾祖赵宾、祖父赵英奇、父赵叔文世代为忠武军牙将。赵犨童年即有奇智,与邻家小孩在路边玩,分布行列为部伍战阵之状,自为统帅,指挥有节仿佛宿将,孩子们都遵从他,没人敢乱了行列。赵叔文见状以为异,说:“我家千里驹啊,必昌大我门!”赵犨去乡校,诵读能力超过同辈。弱冠之年,有壮节,好功名,擅长弓剑,气义勇果。郡守听闻后,擢他为牙校。唐武宗年间,赵叔文从军讨伐反叛的昭义军军阀刘稹,赵犨随父从征,攻取天井关。不久又随朝廷军队讨伐蛮族,经过一个月才克敌,只有忠武军将士转战溪洞之间,斩获甚众。忠武军录赵犨战功,升为马步都虞候。[1][2]
唐僖宗年间,唐政权因民变而陷入混乱。农民军首领王仙芝侵掠汝、郑,将犯东都洛阳,赵犨率步骑数千袭之,使其南奔。但在农民军首领黄巢在广明元年(880年)末(公历约为881年新年)攻陷京城长安,迫使僖宗逃往成都后,陈州地区更加完全混乱。[3]于是忠武军辖下陈州的数百人请求忠武军节度使周岌让赵犨为帅,节度使告知唐僖宗,僖宗下诏以赵犨守陈州刺史。[1][2]
御黄巢于陈州
编辑与此同时,众唐将开始合兵逼当时已自称大齐皇帝的黄巢出长安,黄巢在众唐将手下遭败,赵犨预料黄巢将弃长安,且黄巢因先前与忠武军交战,素有仇,除非死于长安,否则必然向东行进攻打忠武军。于是修城堑,缮甲兵,积刍粟,命令60里(大约30公里)内的百姓迁入城中。多招募勇士,以二弟赵昶为防遏都指挥使,幼弟赵珝为亲从都知兵马使,长子赵麓、次子赵霖也都领锐兵。[2][4]
中和三年(883年)四月,在唐东北面行营都统雁门节度使李克用压力下,黄巢弃长安东逃。五月,他先攻奉国军,奉国军节度使秦宗权投降,与之合兵。黄巢又派骁将孟楷攻陈州。赵犨故意示弱,诱孟楷深入,于项县袭之,擒杀孟楷。朝廷闻其功,加检校兵部尚书,不久转右仆射。不数月,加司空,进颍川县伯。黄巢闻孟楷之死,大怒,自六月起围攻陈州数月。陈州人恐慌,赵犨说:“我家三世为陈州将,必能守住这里。你们男儿应该从死中求生,建功立业未必不是此时。”陈州人闻言都踊跃。黄巢在陈州城外扎营,建立宫阙,设立百官,聚集粮饷,号称有兵二十万,却不能克陈州,期间赵犨却数次奇袭黄巢军得胜,大小数百战。他也因粮将尽而向邻镇求援,其中周岌、感化军节度使时溥、宣武军节度使朱全忠都派了援军,[5]但都不足以解围。他们因畏惧黄巢军势,于十二月求援于当时已被任为河东节度使的李克用。[6]李克用渡黄河南下,迎战黄巢军。[7][8][9]黄巢也畏惧李克用军势,于中和四年(884年)四月解了历时大约三百天的陈州之围。[4][10][11]朱全忠入陈州,赵犨兄弟迎于马前。[2][12][13]
御秦宗权于陈州
编辑但黄巢于六月死后,[4]秦宗权没有重新归顺唐朝廷;却劫掠邻镇,陷周边二十余郡,后来还自己称帝建政。陈州虽然兵少力微,赵犨却抵抗秦宗权,秦宗权也不能克陈州。[10][11]僖宗因赵犨之功,于次年八月诏为奉国军节度使。因朱全忠屡次派兵相援,赵犨成为朱全忠的亲密盟友,对朱全忠有求必应;还让当时已改名为赵岩的赵霖娶了朱全忠的一个女儿(未来的长乐公主)以巩固联盟。又请求在陈州为朱全忠建立生祠,朝夕拜谒。[1][2][13][14]
文德元年(888年),朱全忠累败秦宗权后,秦宗权部将推翻秦宗权。昭宗以赵犨为检校司徒,充泰宁军节度使,又改授浙西节度使,但不离开陈州,兼领两镇。龙纪元年(889年),秦宗权被移交给朱全忠,被朱全忠送去长安处决,三月昭宗论功行赏,加赵犨宰相头衔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忠武军节度使,[15]将军部从许州迁到陈州。[2][16]
陈、许二州流民返乡复业,赵犨设法招抚,人们都感激他。但当时赵犨已经病重。他将军府事托付给赵昶,上表告老。昭宗下诏以赵昶代忠武军节度使。数月后,赵犨过世。[2][15]累赠太尉。[16]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旧五代史》卷一十四
- ^ 2.0 2.1 2.2 2.3 2.4 2.5 2.6 《新五代史》卷四十二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四
- ^ 4.0 4.1 4.2 《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五
- ^ 《旧唐书》卷一十九下
- ^ 《旧五代史》卷二十五
- ^ 《新唐书》卷二百一十八
- ^ 《旧五代史》卷二十五
- ^ 《新五代史》卷四
- ^ 10.0 10.1 《旧唐书》卷二百下
- ^ 11.0 11.1 《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五下
- ^ 《旧五代史》卷一
- ^ 13.0 13.1 《新五代史》卷一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六
- ^ 15.0 15.1 《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八
- ^ 16.0 16.1 《新唐书》卷一百八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