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论梵文:Dharma-dharmata-vibhanga),瑜伽行派论书,为藏传弥勒五论之一,在藏传佛教当中深受重视,为分别有漏的生死法如何流转,和无漏涅槃法如何证得的论典。民国25年(1936年)由法尊法师首次汉译出,传为世亲作的释论法尊未译出[1]韩镜清的《慈氏学九种译著》收有世亲造《辨法法性论释》。

按照西藏传说的记载,该论由印度大手印法系传人慈护英语Maitripada(Maitripa,1007-1085)传入西藏。在传说中,慈护见到佛塔放光,并从塔中取出了《辨法法性论》和《大乘宝性论》,此后经他祈求,弥勒现身为他讲授两论[1][2]

参考来源 编辑

  1. ^ 1.0 1.1 陈致谕. 印順與談錫永對《辨法法性論》詮釋的比較研究. 华梵大学东方人文思想研究所. 
  2. ^ 谈锡永. 《寶性論》五題. [2018-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