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全国重点宫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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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全国重点宫观是由中国道教协会提出、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确定并于1983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批同意的21座道教全国重点宫观。
从1950年代到文化大革命期间,道教受到严重打击,不少宫观被关闭,绝大部分道教活动终止,中国道教协会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暂停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获重视,中国各地的大小道教宫观逐步恢复开放,中国道教协会也恢复活动。
1982年,中国道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在北京白云观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并制定中国道教协会重新工作后的第一份工作报告,其中包括《拟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道教全国重点宫观名单》和《道教知识专修班教学计划》。同年,获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
本条目所列为1983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确定汉族地区佛道教全国重点寺观的报告》附件所列道教全国重点宫观名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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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下述为21座道教全国重点宫观(名称及地址完全按照1983年公布内容):
参考文献
编辑- ^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确定汉族地区佛道教全国重点寺观的报告的通知,1983年4月9日. [2015年1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