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鸣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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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鸣鹤(1793年—1853年),字锺泉江苏无锡县人,清朝政治人物。道光初年进士,在河南任职多年,治理黄河有功。官至广西巡抚,因镇压太平军不力革职。咸丰初协防南京,兵败身死。同治年间追谥壮节

邹鸣鹤
大清广西巡抚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江苏常州府无锡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锺泉,号松友
室名世忠堂、宝素斋
谥号壮节
出生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
江苏无锡县
逝世咸丰三年(1853年)
江苏江宁县
出身
  • 嘉庆二十一年丙子科举人
  • 道光二年壬午恩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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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举人。道光二年(1822年)进士,云南即用知县。亲老告近,改发河南,署新郑县,补罗山县,有惠政。因母丧,丁忧去官。道光九年(1829年)补光山县,调祥符县,擢兰仪厅河工同知,护理开归陈许道。以治河之功,晋秩知府。历卫辉陈州开封府知府。

道光二十三年,黄河在中牟决口,褫职留工。工竣,复原官,仍在工效力。丁生母忧,服阕,署彰卫怀道,不久授江西督粮道。文宗即位,诏举贤才,户部侍郎侯桐、两江总督陆建瀛交章以鸣鹤荐,擢顺天府尹。咸丰元年三月二十六(1851年4月27日),调任广西巡抚。咸丰二年四月二十五(1852年6月12日),因对抗太平军不力,革职。[1]

邹鸣鹤回籍,太平军已陷武昌。咸丰三年(1853年)正月,陆建瀛赴九江督师,疏请起用鸣鹤,筹办沿江防务。邹鸣鹤带病赴任。不久,陆建瀛退守江宁,获罪,命鸣鹤与将军祥厚等筹备守御计划。江宁陷,邹鸣鹤书绝命词曰:“臣力难图报称,臣心仰答九重。三次守城尽节,庶几全始全终。”派人送给其子,自率队出,至三山街,被太平军认出,鸣鹤骂不绝口,被支解而死。事闻,赠道衔,赐恤。

同治初,江南平定,曾国藩疏陈鸣鹤生平政绩及殉节状,请加恩优恤。御史朱震言声称其为藏匿民居遇害,因此反对,编修朱福基等再次呈请下两江总督马新贻确查。新贻覆奏,鸣鹤实为协同防守殉国,并无避匿民居之事。于是朝廷下诏,依巡抚例议恤,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壮节。《清史稿》有传。[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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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世忠堂诗古文集》六卷,《中河漫口纪略》一卷,《修复城垣略》一卷,《续道南录》四卷,《道齐正轨》二十卷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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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99》,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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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西地方志.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广西地方志. [2013-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2. ^ 《清史稿·列传399卷》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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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周天爵
清朝广西巡抚
咸丰元年三月二十六 - 咸丰二年四月二十五
1851年4月27日 - 1852年6月12日
继任:
劳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