郇谟(?—?),唐朝晋州(今山西省临汾市)人。

大历年间,元载专权。大历八年(773年)八月癸未,晋州男子郇谟用麻辫发,持竹筐及苇席,在长安东市哭泣。人们问他缘故,他回答:“有三十字请献于皇上。如果目的达不到,便用竹筐装尸体,扔在荒野。”京兆府上奏。唐代宗召见,赐他衣物,在禁内客省居住。他献上的三十字,各论一事。其大要:“团”字、“监”字。团,就是请罢诸州团练使;监,就是请罢诸道监军使。

左巡使、殿中侍御史杨护的职责是巡街,郇谟哭市,杨护不上奏,代宗以为蔽匿不报,八月丁亥,贬他为连州桂阳县丞员外置。天下藩镇割据,重要的州郡权署团练、刺史。元载用事,担任刺史的官员都带团练的头衔以取悦人心。元载承宠得志,每更改朝政,出于元载之手,内外共怒,当时归咎于元载,于是李少良封事于前,郇谟哭市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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