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鹏(1881年—1946年[1]),浴沧(一作雨苍),直隶省顺天府三河县人,清朝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郝鹏
个人资料
浴沧
出生1881年 (1881)
逝世1946年(64—65岁)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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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等学校毕业。历任奉天的小学堂总监督、留学预备学校教员、中学堂监督。后来,任湖北省官报局总理、山东省劝业公所农务科科长。中华民国成立后,历任北京政府财政部佥事、总务厅厅长。1924年(民国13年)12月至1926年(民国15年)1月,任直隶省财政厅厅长。此后,为张宗昌的幕僚,被任命为安徽省省长。1927年(民国16年)引退。[2]

1941年(民国30年)10月,任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华北河渠委员会委员。翌年1月,任苏淮特别区行政长官,同年3月兼任苏淮特别区保安司令。1943年(民国32年)9月,调任国民政府政务参赞。[2]抗战胜利后被逮捕,[3][4]后病逝于济南。[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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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江澄. 漢奸郝鵬死於濟南. 秋海棠 (22). 1946-12-15: 7 (中文(繁体)). 
  2. ^ 2.0 2.1 徐主编(2007)、1006页。
  3. ^ 天马. 公審郝鵬,地點成問題. 大地周报 (18) (南京). 1946-08-11. 
  4. ^ 芸芸. 于學忠活捉郝鵬. 大地周报 (10) (南京). 1946-06-16: 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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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创设)
苏淮特别区行政长官
1942年1月 - 1943年9月
继任:
郝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