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鵬(1881年—1946年[1]),浴滄(一作雨蒼),直隷省順天府三河縣人,清朝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郝鵬
個人資料
浴滄
出生1881年 (1881)
逝世1946年(64—65歲)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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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等學校畢業。歷任奉天的小學堂總監督、留學預備學校教員、中學堂監督。後來,任湖北省官報局總理、山東省勸業公所農務科科長。中華民國成立後,歷任北京政府財政部僉事、總務廳廳長。1924年(民國13年)12月至1926年(民國15年)1月,任直隷省財政廳廳長。此後,為張宗昌的幕僚,被任命為安徽省省長。1927年(民國16年)引退。[2]

1941年(民國30年)10月,任汪精衛南京國民政府華北政務委員會華北河渠委員會委員。翌年1月,任蘇淮特別區行政長官,同年3月兼任蘇淮特別區保安司令。1943年(民國32年)9月,調任國民政府政務參贊。[2]抗戰勝利後被逮捕,[3][4]後病逝於濟南。[1]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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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江澄. 漢奸郝鵬死於濟南. 秋海棠 (22). 1946-12-15: 7 (中文(繁體)). 
  2. ^ 2.0 2.1 徐主編(2007)、1006頁。
  3. ^ 天馬. 公審郝鵬,地點成問題. 大地週報 (18) (南京). 1946-08-11. 
  4. ^ 芸芸. 于學忠活捉郝鵬. 大地週報 (10) (南京). 1946-06-16: 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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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前任:
(創設)
蘇淮特別區行政長官
1942年1月 - 1943年9月
繼任:
郝鵬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