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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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惪华(1696年—1779年),又名陈德华,字云倬,号月溪直隶省保定府安州(今河北省安新县安州镇)人,清朝大臣,官至礼部尚书,入直上书房。为人性笃俭,缊袍蔬食,萧然如寒素。立身循礼法,而不自居道学。

陈惪华
大清礼部尚书、入直上书房
鄂容安
云倬
月溪、锦堂
族裔汉族
籍贯直隶省保定府安州(今河北省安新县安州镇)人
出生清朝圣祖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
逝世清朝高宗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
享年84岁
康熙五十九年举人1720年,25岁)
雍正二年甲辰科一甲一名(1724年,29岁)
进士及第状元(总排名第1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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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雍正二年(1724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迁侍读学士,提督广东肇高学政。官至兵部尚书,因弟惪正遭控滥刑被降职。曾任《大清一统志》馆副总裁,乾隆五年(1740年)庚申岁十一月,全稿完成,乾隆八年(1743年)岁次癸亥,由总裁陈惪华等上表进呈。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擢礼部尚书,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致仕。卒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清史稿》有传。

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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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取自人名权威-人物传记数据库。[1]

  • 25岁-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举人。
  • 29岁-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一甲一名,状元及第。[2]随后按例因状元身份,被授予从六品翰林院修撰一职。[3]
  • 31岁-雍正四年(1726年):暂辞修撰一职,丁父艰。
  • 34岁-雍正七年(1729年): 三月一日,兼任日讲起居注官[4]十二月十四日,以翰林院修撰的身份,被排往担任广东肇高学政[5]
  • 36岁-雍正九年(1731年):升任从四品翰林院侍读学士
  • 37岁-雍正十年(1732年):以翰林院侍读学士的身份,从广东肇高学政一职,调为广东广韶学政。[6]
  • 39岁-雍正十二年(1734年):以翰林院侍读学士的身份,被召为一统志馆副总裁官。
  • 40岁-雍正十三年(1735年):以翰林院侍读学士的身份,担任浙江乡试正考官。
  • 41岁-乾隆元年(1736年):十月二十五日,以翰林院侍讲学士的身份,在尚书房行走。十二月十八日接着担任日讲起居注官。并且在年末升任正四品詹事府少詹事。而其也在当年担任会试同考官。
  • 42岁-乾隆二年(1737年):十月二十一日,升任正三品的詹事府詹事。十一月六日,再度升任为从二品刑部右侍郎,但陈惪华在十一月八日,上奏辞去刑部侍郎的职位。但得旨不必辞,因此仍去赴任,并且仍在尚书房行走。十二月十三日,再兼任经筵讲官
  • 43岁-乾隆三年(1738年):六月二十九日,以刑部右侍郎的身份,担任江南乡试正考官。
  • 44岁-乾隆四年(1739年):正月二十五日,升任为从一品户部尚书。三月三十日,以户部尚书的身份,担任殿试读卷官。八月二十日,兼任《明纪纲目》副总裁官。九月十三日,以户部尚书的身份,担任武举正考官。
  • 47岁-乾隆七年(1742年):三月三十日,以户部尚书的身份,担任殿试读卷官。七月八日,调补改任为兵部尚书
  • 48岁-乾隆八年(1743年):十二月十六日,因其弟,时任陕西按察使陈惪正。遭控在王幼女一案滥刑,替其遮掩而被弹劾,而后被交部严察议奏。
  • 49岁-乾隆九年(1744年):正月三日,被解任候旨。二月十六日,因其有意隐讳不奏,刑部上奏应照例革职。但乾隆帝认为兄为弟隐,与一般遮掩不同,因此从宽降二级调用。二月二十四日,降任为从二品的兵部左侍郎
  • 53岁-乾隆十三年(1748年):闰七月八日,被降任为正三品的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54岁-乾隆十四年(1749年):正月二十五日,兼任尚书房行走。
  • 62岁-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九月十三日,升任为从二品的工部侍郎
  • 64岁-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正月二十一日,升任为从一品的都察院左都御史。闰六月二十七日,转任礼部尚书
  • 69岁-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十二月十七日,因病解任礼部尚书一职,随后致仕。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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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 陈惪荣:(1688年-1747年),字廷彦。同进士出身,官至从二品安徽布政使
  • 陈惪正:(1701年-1774年),字醇叔,号葛城。同进士出身,官至正三品陕西按察使。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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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04》,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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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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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卷304 列传九十一
官衔
前任:
任兰枝
户部汉尚书
乾隆四年正月壬申-乾隆七年七月己巳
(1739年3月4日-1742年8月12日)
继任:
徐本
前任:
任兰枝
兵部汉尚书
乾隆七年七月己巳-乾隆九年正月辛巳
(1742年8月12日-1744年2月15日)
继任:
王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