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遇(?—1645年),崇祯末年任江阴典史。因反对剃发令,在江阴阎应元合作,英勇抵抗了满清八十一日,杀清军七万五千人,斩亲王三人,城破后,清兵愤而屠城,是为江阴九九之祸

生平 编辑

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阴降清,知县林之骥去职,新任江阴知县方亨布告全县遵从剃发令诸生倡议反对,许用等在孔子庙明伦堂共同立誓道:“头可断,发决不可剃!”。

闰六月初二,江阴士民擒杀方亨,明遇被推举为领导人,倡义抗清。二十一日,清贝勒博洛刘良佐包围江阴城,七月初一,开始攻城。七月九日,陈明遇迎前任典史阎应元入城主兵,守城战斗激烈异常,孤军坚守八十一日。城破后,明遇放火烧死其家男女四十三人。复持刀与清军作殊死战,身负重创身死,僵立墙边。

城破后,博洛下令屠城三日,幸存者仅五十三人。《江阴城守后纪》总结:“有明之季,士林无羞恶之心。居高官、享重名者,以蒙面乞降为得意;而封疆大帅,无不反戈内向。独陈、阎二典史乃于一城见义。向使守京口如是,则江南不至拱手献人矣。”

参考书目 编辑

  • 清·韩菼,《江阴城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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