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遇(?—1645年),崇禎末年任江陰典史。因反對剃髮令,在江陰閻應元合作,英勇抵抗了滿清八十一日,殺清军七万五千人,斬親王三人,城破後,清兵憤而屠城,是為江陰九九之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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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阴降清,知县林之骥去职,新任江陰知縣方亨佈告全縣遵從剃髮令诸生倡議反對,許用等在孔子廟明伦堂共同立誓道:“頭可斷,髮决不可剃!”。

闰六月初二,江陰士民擒殺方亨,明遇被推舉為領導人,倡義抗清。二十一日,清贝勒博洛刘良佐包围江阴城,七月初一,开始攻城。七月九日,陳明遇迎前任典史閻應元入城主兵,守城戰鬥激烈異常,孤軍堅守八十一日。城破後,明遇放火燒死其家男女四十三人。復持刀與清軍作殊死戰,身负重创身死,僵立墙邊。

城破後,博洛下令屠城三日,幸存者仅五十三人。《江阴城守后纪》总结:“有明之季,士林无羞恶之心。居高官、享重名者,以蒙面乞降为得意;而封疆大帅,无不反戈内向。独陈、阎二典史乃于一城见义。向使守京口如是,则江南不至拱手献人矣。”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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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韓菼,《江陰城守紀》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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