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遇(?—1645年),崇禎末年任江陰典史。因反對剃髮令,在江陰閻應元合作,英勇抵抗了滿清八十一日,殺清軍七萬五千人,斬親王三人,城破後,清兵憤而屠城,是為江陰九九之禍

生平 編輯

順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陰降清,知縣林之驥去職,新任江陰知縣方亨佈告全縣遵從剃髮令諸生倡議反對,許用等在孔子廟明倫堂共同立誓道:「頭可斷,髮決不可剃!」。

閏六月初二,江陰士民擒殺方亨,明遇被推舉為領導人,倡義抗清。二十一日,清貝勒博洛劉良佐包圍江陰城,七月初一,開始攻城。七月九日,陳明遇迎前任典史閻應元入城主兵,守城戰鬥激烈異常,孤軍堅守八十一日。城破後,明遇放火燒死其家男女四十三人。復持刀與清軍作殊死戰,身負重創身死,僵立牆邊。

城破後,博洛下令屠城三日,倖存者僅五十三人。《江陰城守後紀》總結:「有明之季,士林無羞惡之心。居高官、享重名者,以蒙面乞降為得意;而封疆大帥,無不反戈內向。獨陳、閻二典史乃於一城見義。向使守京口如是,則江南不至拱手獻人矣。」

參考書目 編輯

  • 清·韓菼,《江陰城守紀》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