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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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仁(英文名:Eric Chen,1956年6月2日[1]),南投县竹山镇人。曾任中华民国法务部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检察官。2009年,调任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教务组组长。2016年12月中旬,时任检察官改革协会召集人、新竹地检署检察官的陈瑞仁经“检察官审议委员会”会议通过借调出任法务部第一个智库“法务政策咨询小组”首席执行官。

学经历 编辑

侦办重大案件 编辑

个人政治立场 编辑

陈瑞仁在2003年出席台大社会系一项名为“检察官执业有感”主题的演讲中自述,其父亲是光复后台大法律系第一届的学生,因为在大二时发生震惊中外的“228事件”,致其父亲弃法从商(陈瑞仁自述他的祖父也是商人)。

陈瑞仁在政治上倾向民主进步党,但他称:“我虽是深绿,但离开投票所的布幔,心中就没有颜色”。[3]

投入检察官改革运动 编辑

陈瑞仁同时担任中华民国检察官改革协会(检改会)发言人,经常以检改会要角的身份接受媒体访问,也多次发起检察官改革运动。

评价 编辑

  • 台湾政治评论家江春男说:“以前有许多案子,经过大举搜索,喧闹一时,结果却不了了之。但陈瑞仁冷静而低调,不随名嘴起舞,专心搜集具体证据;他用点燃热情,让证据说话。这冰冷的起诉书所发生的影响,超越凯道上的群众嘶吼;它应该载入史册,作为台湾民主宪政的里程碑。”[4]
  • 台湾作家及诗人杨渡说:“陈瑞仁的起诉陈水扁,不只是挽救了司法信誉,挽救了人心,更是让台湾重建社会正义的秩序。那是公正公平可以期待,特权无法横行的正义。”[5]

相关条目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陈亦伟. 攻心為上 檢方細處著手改變李慧芬成見. 中央社 (大纪元). 2006-08-15 [2006-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9). 
  2. ^ 陈瑞仁; 周士榆、康敏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95年度偵字第23708號.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 2006-11-03 [200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1-16). 
  3. ^ 王桦. 馬特別費案 台司法獨立再受矚目. 大纪元. 2007-12-16 [200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江春男. 〈司馬觀點〉專欄:阿扁凍結了自己. 台湾: 苹果日报. 2006-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5). 
  5. ^ 杨渡. 為陳瑞仁喝采. 大众时代. 2006-11-04 [200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04).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