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玺安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任国民大会代表,后代表中国国民党在全国不分区当选为第二届立法委员[1][2]

陈玺安
 中华民国第2届立法委员
任期
1993年2月1日—1996年1月31日
选区全国不分区选举区
个人资料
性别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学历
经历

2016年4月14日,陈玺安涉嫌挪用稻江管理学院基金新台币1.2亿元,遭检调约谈交保。调查局台北市调处线报陈雇用垃圾车灭证;有媒体“灭证”报导,检调暂还待清查比对。检方指挥台北市调处约谈陈玺安、女儿及出纳等10余人到案说明;北检复讯后谕令陈玺安100万元交保。[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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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陳璽安委員簡介. 立法院万维网. [永久失效链接]
  2. ^ 立委問政專輯 陳璽安. 立法院国会图书馆. [2024-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9). 
  3. ^ 游凯翔. 陳璽安涉案疑滅證 檢調查扣待比對. Yahoo奇摩新闻 (中央社). 2016-04-18 [2022-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