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玺安
陈玺安,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任国民大会代表,后代表中国国民党在全国不分区当选为第二届立法委员[1][2]。
陈玺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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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2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1993年2月1日—1996年1月31日 | |
选区 | 全国不分区选举区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2016年4月14日,陈玺安涉嫌挪用稻江管理学院基金新台币1.2亿元,遭检调约谈交保。调查局台北市调处线报陈雇用垃圾车灭证;有媒体“灭证”报导,检调暂还待清查比对。检方指挥台北市调处约谈陈玺安、女儿及出纳等10余人到案说明;北检复讯后谕令陈玺安100万元交保。[3]。
参考资料
编辑- ^ 陳璽安委員簡介. 立法院万维网.[永久失效链接]
- ^ 立委問政專輯 陳璽安. 立法院国会图书馆. [2024-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9).
- ^ 游凯翔. 陳璽安涉案疑滅證 檢調查扣待比對. Yahoo奇摩新闻 (中央社). 2016-04-18 [2022-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