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皆兴(1899年9月7日—1992年),字可亭台湾诗人政治人物。曾任台湾省议员、第三届高雄县县长

陈皆兴
高雄县第3任县长
任期
1957年6月2日—1960年6月2日
前任陈新安
继任余登发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99年9月7日
国籍 大日本帝国(1899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92年)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张锦纹

早年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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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9月7日陈皆兴出生于高雄苓雅寮[1]:246父亲陈朝章,育有三子,陈皆兴为长子。幼年曾于私塾学习汉学。第二公学校(今高雄市苓雅区苓洲国民小学)毕业后,于大正四年(1915年)十六岁时由父亲陈章带到旗后“新泰记”当学徒。二十一岁时与张锦纹结婚。在“新泰记”服务时,陈皆兴至澎湖宿儒陈梅峰陈锡如处学习,[1]:246王天赏一起到私塾进修。并与陈梅峰、陈锡如创立旗津吟社。二十六岁时离开新泰记。

1923年,陈皆兴曾回到中国,历经厦门、浙江、福建,到北平、天津。写下〈大陆记游诗〉。1930年,再度重返中国。

昭和元年(1926年),陈皆兴到盐埕町经营大同酱园。[1]:246三年(1928年)6月,陈皆兴迁居凤山,与友好经营凤山制冰两合公司,出任公司代表。昭和七年(1932年),陈皆兴独资兼营荣丰酱油行,并出任保正一职,并由凤山街保正联合会会长做到凤山郡保正联合副会长。

1942年高雄发生东港事件,陈皆兴一度遭到株连,囚禁数天后获释,算是轻微的受害者。

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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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陈皆兴出任台湾省合会储蓄公司高雄分公司经理,直到1957年当选县长。

1951年实施地方自治,高雄县议会议员选举第一届临时省议会议员,陈皆兴当选临时省议会议员。1954年第二届临时省议会议员,陈皆兴成功连任。

陈皆兴在两届五年半的省议员任内,据传从未发过一次言。因此被人以“听长”讥讽他。[2]:118

1957年第三届高雄县长选举中国国民党内面临红、白派争取提名的激烈相争。最后意外提名较无派系色彩的陈皆兴。最后陈皆兴在党部主委戴良庆卖力帮助下,击败余登发当选县长。然而本届选举竟爆发作票事件,一度使余登发告上法院。

在县长任内,陈皆兴广种道旁果树,充实教育经费。

1960年县长任满后,国民党一度劝陈皆兴投入省议员选举。然而遭陈皆兴以年纪过高拒绝。

卸任县长后,陈皆兴曾出任凤岗诗社社长与瀛洲诗社高屏分社社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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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皆兴妻子张锦纹,育有二男一女。
  • 陈皆兴侄孙陈宜民,曾任国民党不分区立委。[3][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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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台灣人士鑑》. 台湾新民报. 1937年. 
  2. ^ 余陈月瑛著. 《余陳月瑛回憶錄》. 台北: 时报文化. 2000年4月3日初版三刷. ISBN 957-13-2144-3. 
  3. ^ 陈宜民国民党下届高市长热门人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时报》,2016年4月18日。
  4. ^ 高市长卡位战 陈宜民成黑马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时电子报,2016年4月11日。

传记及相关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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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照史,〈诗人县长-陈皆兴〉,《高雄人物 第一辑》。高雄:春晖出版社。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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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务
 高雄县政府
前任:
陈新安
高雄县县长
第三届
1957年6月2日-1960年6月2日
继任:
余登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