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裘大

香港官员

陈裘大(英语:Chan Kau-tai,1945年1月),籍贯广东东莞,前香港高级公务员,前香港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香港歌手陈奕迅之父,胞弟为骨科专科医生陈求(裘)德。

陈裘大
Chan Kau-tai
陈裘大于2014年出席在上环文娱中心的活动
出生陈求大[1]
1945年1月(79岁)
日占香港元朗[1][2]
居住地 香港跑马地[3]
 香港渣甸山嘉仑台(2001年-2008年)[2]
国籍 英国
教育程度钟声学校
维多利亚工业学校[2][4]
母校
职业公务员
工程师
活跃时期1998年3月-2001年8月
雇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署
知名于香港男歌手陈奕迅之父亲
家乡广东东莞
薪金月薪109,450港元(2001年)[2][3][5]
刑事指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
刑事处罚6年监禁
刑事状况假释期满
儿女陈泽迅(长子)[3]
陈奕迅(二子)
亲属陈裘强(弟)[2][3]
徐濠萦(二儿媳)

生平 编辑

2000至2001年其间,陈裘大被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其后被拘捕及停职。廉政公署控告他收受多间工程承办商和物料供应商的贿款,协助他们取得工程合约,或在监管施工时予以优待;更预先受取供应商的“保金”,以在日后事故发生时提供庇护;还受贿协助朋友的儿子入职政府合约工程师。涉及的金额达300万港元。

案件于2003年11月开审。在审讯中,主控官麦礼忠形容他为一名“极度贪官”(extremely corrupted civil servant),一时间在香港广为人知。而报导更指,廉政公署得到当时的房屋署副署长邬满海的安排下在他的办公室内安装窃听器摄影机,多次偷拍得他在办公室内点算大笔贿款。他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狱7年。

陈裘大于2004年提出上诉,指廉政公署蓄意隐瞒调查案件的总调查主任杨恩德的醉酒驾驶案底,向上诉庭挑战其品格及证供的可信性,称其导致审讯不公平。2005年12月,上诉法庭裁定陈裘大上诉得直,撤销他的十项收受利益罪名,并下令案件发还原讼法庭重审。

另外,在审讯涉案的四名承建商时,廉政公署指派出污点证人,在未有得到法庭搜查令的情况下盗取被告的文件,更蓄意把疑犯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的过程录音,违反《香港基本法》内保护“法律专业特权”规定,损害公众对司法制度之信心,区域法院因此下令案件永久终止聆讯律政司高等法院寻求司法复核,法官夏正民推翻了永久终止聆讯的决定,将案件发还区域法院继续审讯。后来陈裘大被判入狱6年。但涉嫌向陈裘大行贿的被告黄洪基及余志伟后来向上诉庭上诉得直,获颁令永久终止聆讯,无罪释放。

2008年10月10日,陈裘大透过“监管下释放计划”获得假释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香港最高贪官案的非法证据之争. [2020-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0).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陳裘大貪財好色 星爸成階下囚. [2020-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0). 
  3. ^ 3.0 3.1 3.2 3.3 13年來未升職 月薪逾11萬元 陳裘大定罪失長俸600萬. [2020-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0). 
  4. ^ 小學會考放榜 獲得學位名單. 华侨日报. 1958-07-12: 15 [2023-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9). 
  5. ^ 香港公務員歷年薪級表 (1981-2019). [2020-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