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 (1839年)
陈豪(1839年—1910年8月23日),原名陈锺锜,字蓝洲,号迈庵、墨翁,又号怡园居士,晚号止庵、止庵老人,室名冬暄草堂、冬烟草堂。浙江省杭州府仁和县人。清代政治人物,工诗、书、画。[1]:下册,647[2]:722[3]:435 《清史稿》有传。[注 1][4]:13083-13084
陈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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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署任湖北省德安府随州知州 | |
籍贯 | 浙江省杭州府仁和县 |
族裔 | 汉族 |
原名 | 陈锺锜 |
字号 | 字蓝洲,号迈庵、墨翁,又号怡园居士,晚号止庵、止庵老人 |
室名 | 冬暄草堂、冬烟草堂 |
出生 |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 浙江省仁和县 |
逝世 | 清宣统二年七月十九日(1910年8月23日) 浙江省仁和县 |
墓葬 | 杭州皋亭山 |
亲属 | 陈嗣尧(祖父) 陈启堃(父) 陈谔士(弟) 陈光第(长子) 陈汉第(次子) 陈敬第(三子) 陈难先(曾孙) |
出身 | |
经历 | |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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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陈豪于道光十九年(1839年)生于浙江省杭州府仁和县。咸丰九年(1859年),补县学生。同治九年(1870年),举优贡生。光绪三年(1877年),署任湖北郧阳府房县知县。署任期间,陈氏勤政爱民,经常亲自听讼。当走访乡镇时,陈氏往往带备酒水、张设帷幕,或于荒祠歇息,与县衙同甘共苦。后遇匪贼柯三江谋乱,宣扬反清复明,陈氏立刻将之逮捕及绳之于法。陈氏并于县衙开放民众上报讼状文书,又谕令其他相从者自首,行杖刑后释放他们。当向民众征借米粮时,陈氏既不留难,亦不挑剔,百姓遂大为喜悦。为免民众受鸦片所害,陈氏治下又禁止种植罂粟,并征募崇阳人种茶。其后,陈氏在光绪年间先后署任湖北德安府应城县知县及黄州府蕲水县知县。[5]:123-124[4]:13083-13084[6]:1832[7]:754[8]:94-96
光绪十一年(1885年),陈豪获授任汉阳府汉川县知县。因应襄河洪灾频仍,陈氏曾下令修筑香花垸、彭公垸、天兴垸等堤坝,又疏导茶壶沟、县河口,让接受赈济者以工代赈。另外,毗邻汉阳县的新沟,冬天时常干涸,使得船只搁浅。当时,汉江口一些民众常恃众向船主索诈,陈氏遂缉捕之,并谕令禁止相关行为。其后,陈氏老病乞休,但离职之前,县衙仍有不少久悬未决的案件。为免造成后累,陈氏特意将自己休养用的胡床搬到县衙,以便其审理案件。另外,汉川县适值饥荒,需要开官仓赈济灾民,有大官知道陈氏深得民心,即使陈氏有病在身仍坚请他亲自开仓发赈,民众得见陈氏遂夹道欢呼。然发赈期间,陈氏仍因病提前休归。[5]:123-124[4]:13084[6]:1832[7]:754
光绪十八年(1890年),陈豪寻署德安府随州知州。随州素来盗贼猖獗,陈氏乃沿袭他署知房县时的做法,让民众于县衙上书告状,并令犯事者自首。陈氏又选任贤绅以施行保甲制度,遂使盗风大为收敛。另外,当时有不少人透过自残以图敲诈,陈氏遇有此等案件,必严正究办。陈氏又曾创立辅文社,选拔才隽者并亲自教导。其后,曾获朝廷保加五品衔,以表扬其在湖北多年的地方政绩。光绪二十年(1892年),陈氏署知随州二年后,准备离职退休。离职前,陈氏得知下任知县好杀,遂花数昼夜之力判决,悉数免去已判监但情有可原之犯人的死刑。其后,陈氏以须养育年迈母亲为由乞免,并归仁和故里,但浙中一些大官仍不时拜访陈氏商议要政。[5]:124-125[4]:13084[6]:1832[7]:754
在仁和老家居住十余年后,陈豪卒于宣统二年七月十九日(1910年8月23日),后归葬杭州皋亭山。陈氏生前曾在随州重修季梁祠,及至陈氏卒后,随州人因感念其署任知州时恩德,乃于季梁祠以西建一“遗爱祠”,以祀陈氏。[5]:125-126[4]:13084[8]:94-96
家族
编辑陈豪祖父陈嗣尧,有孝行。父陈启堃,字少浦,育有四子,陈豪为长子。弟陈谔士。[5]:123-126
陈豪育有三子。长子陈光第,为诸生。[5]:125 次子陈汉第,亦以诸生出身,近代中国政治人物及画家,曾入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幕府,辛亥革命后曾出任中华民国国务院秘书长、清史馆编纂等职。[5]:125[9]:276 三子陈敬第,字叔通,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科殿试进士,近代中国政治人物、实业家、学者及画家,辛亥革命后以字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等职。[5]:125[2]:692
轶事
编辑据文史学家郑逸梅记述,陈豪出任汉川县知县时,曾于金家桥畔看见两株银杏树。陈氏因喜其秋容,遂歇坐其下。不久,有数名小孩前来观树,陈氏问他们曾否看见这两株树开花,其中一名小孩答道:“白果开花人不知”[注 2]。陈氏惊讶此恰巧乃一七言律句,并续作为:“白果开花人不知,村儿天籁即成诗”。[11]:188
评价
编辑著述及作品
编辑陈豪著有诗集《冬暄草堂诗钞》两卷。[4]:4399 画作方面,则有《山水花卉册》[2]:722、《西泠印社图》等作。[14]
注释
编辑- ^ 《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九·列传二百六十六·循吏四》:“陈豪,字蓝洲,浙江仁和人。同治九年优贡,以知县发湖北,光绪三年,署房县。勤于听讼,每履乡,恒提榼张幕,憩息荒祠,与隶卒同甘苦。会匪柯三江谋乱,立擒置之法。置匦县门,谕胁从自首,杖而释之。征米斗斛必平,不留难,不挑剔,民大悦,刁绅感而戢讼。禁种莺粟,募崇阳人教之植茶,咸赖其利。历署应城、蕲水。授汉川,频年襄河溢,修筑香花垸、彭公垸、天兴垸诸堤,疏濬茶壶沟、县河口,以工代赈。新沟者,毗汉阳,冬涸舟涩。江口奸民辄恃众索诈,捕治,谕禁之。因病乞休沐,将去任,有淹讼久未决,虑贻后累,舁胡床至厅事判定,两造感泣听命。值年饥,发赈,大吏知豪得民心,强起,力疾往,民夹道欢呼。赈未半,复以疾去。寻署随州,素多盗,豪如治房县时,置匦令自首。选贤绅,行保甲,盗风顿戢。俗多自戕图诈,豪遇讼,实究虚坐,不稍徇,浇风革焉。立辅文社,选才隽者亲教之,多所成就。治随二年,濒行,闻代者好杀,竭数昼夜之力,凡狱情可原者,悉与判决免死。后因养母,乞免,归。浙中大吏辄咨要政,多所匡益。家居十余年,卒。豪在随州,重修季梁祠。及卒,随人思其德,于西偏为建遗爱祠祀之。”
- ^ 白果即银杏树之种子。
参考资料
编辑- ^ 杨廷福; 杨同甫 (编).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增補本)》.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年. ISBN 7532529711.
- ^ 2.0 2.1 2.2 陈玉堂 (编). 《中國近現代人物名號大辭典(全編增訂本)》. 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5年. ISBN 7807150114.
- ^ 江庆柏 (编). 《清代人物生卒年表》.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5年. ISBN 702005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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