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澄原(1591年—?),字嗣端,号芝房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陆澄原
大明兵部职方司员外郎
籍贯浙江嘉兴府平湖县
字号字嗣端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三十七年己酉科第四十八名举人
  • 天启五年乙丑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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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主事陆锡恩之子,年十九举于乡,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进士[1][2]。授工部主事。崇祯初即位,魏忠贤犹柄国政,廷臣皆呼为厂臣,澄原首斥其名而劾之[3],降旨薄责。于是群臣窥知上意,纷纷上疏弹劾,魏遂伏诛。转员外郎,督盔甲厂。崇祯二年(1629年),清兵入寇,京师戒严,檄催火器如炽,所督厂工仅数十人,日造火药二千斤,兼造兼运,身不解带者五十余日,造火绳,用楮代布,失内珰意,奉严旨斥责。然是时以箭帘不称,工部四司俱逮毙杖者二人,澄原仅降级调用。寻补顺天府照磨,迁大理寺寺副,疏参罪督袁崇焕,帝嘉其敢言,特遣中使奉函直至其邸舍,函面御书“发陆澄原”四字,中批“据实回奏,不许发抄”,以小臣而承委信,前此未有也。寻迁兵部职方员外,提调武闱,车射不及格,主考、监试俱下狱,澄原闲住罢归。六年甲戌(1633年),忌者中以考功法落职。放艇湖山,自号隐放主人,寄怀诗奕者数年而卒。澄原厌薄门户,中立敢言,首攻崔(呈秀)、魏(忠贤),亦不附东林,疏请申敕廷臣,各消成见[4][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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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崇祯长编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初,帝神明自操,忠贤党盛,莫发其奸。杨维垣首紏崔呈秀,始自相携贰,犹未剌忠贤也。陆澄原、钱元悫直罪忠贤,至钱嘉征十大罪疏上乃详尽,忠贤不胜愤,哭诉于帝,不动,知信邸内监徐应元为帝所任,忠贤屈身事之,馈以异宝,结为兄弟,告以辞东厂印。应元果为间,至是始谪之,并籍其家。未几,并安置应元于显陵。
  4. ^ 《平湖县志》卷九·人物上
  5. ^ 《浙江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