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通标志

香港交通标志是为香港道路使用者给予指示的标志牌,由运输署制定[1][2],样式主要根据道路标示及灯号会议设计。

位于香港仔隧道的交通标志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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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交通标志

香港交通标志主要跟随英国的格式,并记载于《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Transport Planning and Design Manual)。英语字体使用专用的交通字型(Transport)英语Transport (typeface)。2010年代则偶尔使用HelveticaArial。标志使用香港的官方语言——繁体中文及英语,后者通常在上方。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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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交通标志曾经跟随英国做法,采用英里Mile)、英尺Foot)、英寸Inch)等英制单位。然而,港英政府为使香港与世界接轨,加上“公制单位”在生产业界中盛行,于是在1976年颁布《十进制条例》,提出“香港法例所用的非十进制单位,最终须以国际单位取代”。1984年8月25日起的三天公众假期内,运输署将全港的速度限制标志更换成公制单位。在工程期间,全港道路(包括屯门公路东区走廊等快速公路)最高速度降至每小时50公里,以免在更换路牌时造成混乱。而更换成公制单位的限速路牌,则写有“km/h”,以兹识别。最终,这些“过渡性质路牌”,于2001年以简化为由,逐步去掉“km/h”字眼。

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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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标志表示前路有危险,大部分为三角形红框白底。[2]

指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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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标志又称“限制标志”,包括所有表示规定、禁令或限制的标志。除了“停”和“让路”标志外,一般为圆形或方形。[3]禁制标志通常是红色边,表示禁止驾驶人进行某种行动。强制性标志通常蓝色底,表示驾驶人必须依标志的指示而行。

临时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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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标志用于进行工程时等情况,格式为方形红底白字。[4]

提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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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反光材料的街道牌

提示标志提示道路使用者路向和提示,格式为蓝底白字。[5]

旧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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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boys委员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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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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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運輸署 - 第八章道路語言. [2017-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2.0 2.1 運輸署 - 警告標誌. [2017-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運輸署 - 指令標誌. [2017-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運輸署 - 臨時標誌. [2017-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運輸署 - 提示標誌. [2017-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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