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命案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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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命案列表记录香港发生过涉及人命的案件,包括谋杀误杀他杀命案,及部分死因存疑的非他杀悬案,而一般的因自杀疾病天灾意外等导至死亡的案件则不在此列。此列表可能并不完全,尚有大量案件由于年代久远,资料不完整而未被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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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罪的刑罚 编辑

1966年之前,犯上谋杀、叛国或暴力海盗行为的当然刑罚是死刑。根据惩教署纪录,1946-1966年间,共有122名犯人被处决。[1]香港最后一次被执行死刑的死囚为越南籍的黄启基,他于1966年7月3日犯案(青山道中建国货劫杀案),谋杀罪成依例判缳首死刑。黄启基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及英国枢密院,仍无法推翻死刑原判。1966年11月16日上午7时1分黄启基被送上赤柱监狱内的绞刑台,执行香港最后一次的死刑。[2]

于1966至1993年,香港法例虽然列明有死刑,谋杀罪成的犯人都会依法判处缳首死刑,但不会执行,死囚一律自动由英女皇或港督会同行政局赦免,改为终身监禁。1993年4月,香港立法局通过修法,将终身监禁作为法律上最高刑罚,正式废除死刑。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条,18岁或以上人士一旦被裁定谋杀罪成立,必须一律判处终身监禁。而所有因精神失常犯下谋杀罪者,不分年龄,绝大多数会被判等效于终身监禁的无限期医院令,而且一般不得假释。[3]

外部链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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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1. ^ 香港廢除死刑廿週年:香港廢死之路.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 [2019-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4). 
  2. ^ 邱靖汶. 【世界反死刑日】香港最後行刑距今50年 囚犯臨終可破例飲酒. 香港01. 2016-10-10 [2019-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9). 
  3. ^ 冯永强. 香港廢除死刑之路回顧:20年間暴力犯罪未增長. 法律周末. 2013-04-29 [2019-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