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 (中国内地)

香港驻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简称香港经贸办(内地);英语: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in Mainland China,缩写:HKETO (MC))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辖下,常驻中国内地部分地方的办事处,专责与香港有关的经济贸易等事务。

中国内地的经济贸易办事处与驻海外的有分别。驻京办香港驻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隶属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而驻海外经贸办则隶属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中国内地的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原隶属政制事务局,2007年7月1日决策局重组后划入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职能 编辑

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为促进香港与外地在经济贸易上的联系及加强合作。此外,各经济贸易办事处设有入境事务组,向身处服务范围内的香港人提供紧急支援服务。为进一步完善网络,自2014年12月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先后为相关驻中国内地办事处开设共四个联络处,分别位于辽宁沈阳山东济南湖南长沙以及河南郑州。在2017年中前将增设共四个联络处,分别位于天津浙江杭州广西南宁陕西西安,以达致每个驻中国内地办事处下各设立两个联络处的政策目标。[1]

经贸办主管以政务主任为主,并采用灵活职级审订制度,容许部分政务官编配至较低级的职位,以采纳更多人员担任经贸办主管工作。[2]

办事处 编辑

 
香港驻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与联络处
办事处 地点 官方网站链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广东广州 广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广东深圳 属联络处
广西南宁 属联络处
福建福州 属联络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上海 上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山东济南 属联络处
浙江杭州 属联络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四川成都 成都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重庆 属联络处
陕西西安 属联络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 湖北武汉 武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湖南长沙 属联络处
河南郑州 属联络处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增辦事處 加強與內地聯繫. 香港政府新闻网. 27 October 2016 [27 October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31). 
  2. ^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就靈活職級審訂制度的提問 (PDF). 香港立法会. 2019-02-12 [2019-08-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2-25).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