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与马其顿共和国建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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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与马其顿共和国建交案(简称马其顿建交案),是指1999年中华民国欲与马其顿共和国(现更名为北马其顿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金援外交事件。

中华民国与马其顿共和国建交案
日期1999年
参与者 中华民国外交部、总统府
 北马其顿
结果在外交部长胡志强任内支付了1亿4,500万美元,而陈水扁担任总统后付了最后的500万美金,邦交维持不过两年(1999年-2001年)。

时间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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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强时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完成中华民国和马其顿建交,并且答应金援马其顿1亿5,000万美元。在胡任内支付了1亿4,500万美元,而陈水扁担任中华民国总统后付了最后的500万美元,但邦交维持不过两年(1999年-2001年)。

由于此次建交是马其顿共和国总理跟中华民国建交,但是马其顿共和国总统不同意。因此,当时的行政院长萧万长到马其顿访问,更见不到马其顿总统。从建交到断交这两年半时间,中华民国派任的驻马其顿大使始终无法呈递交到任国书,因此建交关系名不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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